臺北市政府兵役局- 维基百科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臺北市政府兵役局(簡稱臺北市兵役局),是臺北市政府所屬一級機關。

臺北市政府兵役局. Department of Military Compulsory service, Taipei City Government(英語). 臺北市政府兵役局 語言 監視 編輯 臺北市政府兵役局(簡稱臺北市兵役局),是臺北市政府所屬一級機關。

臺北市政府兵役局DepartmentofMilitaryCompulsoryservice,TaipeiCityGovernment(英語)中華民國政府機構基礎資訊所屬部門臺北市政府員額77人授權法源臺北市政府組織自治條例主要官員局長傅永茂(退役中將)副局長杜英輝主任秘書林春來任命者臺北市市長成立沿革成立日期1967年7月1日聯絡資訊地址10091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四段92號9樓(水源大樓)25°00′49″N121°32′06″E/25.01351°N121.53497°E/25.01351;121.53497座標:25°00′49″N121°32′06″E/25.01351°N121.53497°E/25.01351;121.53497電話+88622365-4361網站docms.gov.taipei 目次 1歷史演變 2組織架構 3參考資料 4外部連結 歷史演變編輯 兵役局原為省轄市之兵役科。

1967年7月1日,隨本市升格為院轄市兵役科,仍列為本府之一級單位,執行兵役行政業務。

1968年1月1日,奉行政院之命令,改組為兵役處,隸屬於民政局之下,改列為本府之二級單位。

本處組織規程奉行政院核定,役政業務分四科掌理,編制員額54員,另編配僱用「計件計資人員」26員,共計80員。

1969年3月,本府「組織調整考察小組」蒞處考察,本處以現行組織體系與編制員額,經試行年餘,殊感不便,爰專案建議,請修正隸屬系統為本府一級單位。

1970年,經本府連同隸屬於民政局之地政處改隸本府之升格案併報行政院,行政院核准地政處升格為本府一級單位,本處升格案則未能核准。

1970年6月23日,行政院令核定本處增設主計處與人事處,並增加編制員額3員,共計編制員額57員。

1974年1月,陽明山管理局奉命縮編改組,本處納編該局5員列入正式編制員額,編制員額增至62員。

1976年,則依精簡政策,復減少編制員額2員與約僱員額4員,使編制員額減至60員,約僱員額22員,共計總額82員。

1979年9月6日,奉行政院核定,本處改隸為本府一級單位,員額不變。

1983年3月,部分職務調整職等,並增置股長9員、人事室副主任1員,編制員額仍維持60員不變。

1986年,行政院核定修正組織規程,下設臺北市軍人公墓管理所;該所於1987年8月1日正式成立。

1993年8月,為配合市府政風處改制,修正本處組織規程及編制,增設政風室。

1996年1月,增設秘書室,編制員額仍為60員,再依行政革新精簡計畫精減約僱人員為6員,總員額為66員。

2000年7月1日起,為因應替代役實施,本處組織規程及編制表奉核定修正,增設第五科,編制員額為86員。

2003年4月26日,奉核定依據《地方制度法》第27條第3項第2款規定辦理,配合《臺北市政府組織規程》廢止、制定《臺北市政府組織自治條例》,修正本處組織規程,編制員額為86員。

2006年3月1日,奉核定修正組織編制,配合軍人公墓管理所裁撤,將原五業務科整併修正為三科、一中心,將本處及原所屬軍人公墓管理所編制員額92人精簡為77人。

2011年12月20日,配合《臺北市政府組織自治條例》第六條,改制為「臺北市政府兵役局」,編制員額仍為77人。

2020年,兵役局啟用第一代局徽。

組織架構編輯 首長局長 副局長 主任秘書內部單位兵調體檢科:掌理全市役男兵籍調查、徵兵檢查、免役、禁役、緩徵、出境及僑民服役管理等事項。

徵集勤務科:掌理全市役男抽籤、徵集、提前退伍、替代役申請之審核及兵役宣傳慰勞等事項。

權益編管科:掌理全市現役人員與其家屬權益、軍墓管理、國民兵、替代役備役役男與後備軍人管理、督導考核各區公所役政業務之執行及其他兵役行政綜合事項。

替代役中心:掌理全市替代役政策研擬、人力運用、服勤督考與役男生活管理及生活輔導事項。

秘書室:掌理本局文書、檔案、出納、總務、財產管理、資訊、法制、公關、研考業務及不屬於其他各科室事項。

人事室:掌理本局人事業務。

會計室:掌理本局歲計、會計及統計業務。

政風室:掌理本局政風業務。

參考資料編輯 外部連結編輯 臺北市政府兵役局(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中文)(英文) 取自「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臺北市政府兵役局&oldid=69960944」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