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政 - 內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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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
一、申請印鑑登記、印鑑變更、印鑑廢止(一)申請人1. 當事人2. 受委任人3. 法定代理人(二)應備證件1. 當事人親自至戶政事務所辦理:攜帶當事人國民身分證、印鑑章(法定代理人國民身分證、印章);但在國內曾設有戶籍國民旅居國外、大陸地區或香港、澳門未請領現行國民身分證者,繳驗有效之中華民國護照、入國證明文件或其他身分證明文件。
2. 委任他人辦理者,受委任人應繳驗身分證明文件,並附繳委任書、授權書或同意書(須由委任人親自簽名或蓋章並註明辦理事項),及委任人欲登記之印鑑章、委任人國民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