銘傳大學資訊管理學系實習專區- 實習簡介 - Google Si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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銘傳大學資訊管理學系實習專區 ... 配合學校實習計畫之進行,鼓勵本系大學部學生了解產業界之實際運作情況,並搭配本系企業實習課程,以通過規定之實習小時數及考核做 ... SearchthissiteSkiptomaincontentSkiptonavigation實習簡介配合學校實習計畫之進行,鼓勵本系大學部學生了解產業界之實際運作情況,並搭配本系企業實習課程,以通過規定之實習小時數及考核做為學生通過企業實習課程之依據。

學生實習請於升大四前之暑假或暑假前向系上提出申請,並經由實習委員會審核通過,始可開始實習,實習需於四上第18週結束前完成至少160小時實習時數,並繳交實習相關資料,以便計算學期成績,並獲得「企業實習」3學分;大四寒假或寒假前確認實習公司,並於四下第16週結束前完成至少320小時實習時數,並繳交實習相關資料,可取得「企業實習進階」3學分及「職場實務專題」3學分。

實習採自由報名,學生需自行尋找指導老師,實習單位由本系主任、教師、或本校產學合作處等單位推薦(推薦表如附件1),並經指導老師、本系實習委員會、以及實習單位同意始得確認實習單位及名額數。

學生於實習前需繳交一份實習生自傳及實習計畫書至系上,且需經過實習委員會委員投票通過始得開始實習。

學生之實習可分階段完成,實習期間學生每天至實習單位實習之時數以至多8小時為原則,最後以通過規定之實習小時數及考核做為學生通過企業實習課程之依據。

學生需於實習期間填寫工作日誌、並於期中、期末各繳交一次至系上,未按規定繳交者視同未實習。

此外,每位實習同學皆需於學期末繳交實習成果報告,報告應至少三千字以上,未於規定期限內繳交,視同未實習。

系上會於大四下學期舉辦實習發表會,請實習同學需按規定參與實習發表會,並在發表會當日口頭報告於實習機構所學及心路歷程,以提供老師與學弟妹們學習。

學生實習期間由指導老師參與輔導,實習單位指導主管亦可依學生實習期間工作表現填寫實習機構考核評分表,以便指導老師輔導學生進行檢討與改進,指導老師需於學期末填寫指導老師評量表。

實習總成績之計算,學校指導老師考核佔百分之六十,實習單位考核佔百分之四十。

若學生曾更換實習單位,則以該生在該單位的實習時數佔總實習時數的百分比,來計算實習總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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