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癲癇/治療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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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名稱為社團法人台灣癲癇之友協會,英文譯名為Taiwan Epilepsy Association。

... 大約有75%的SE病患,其癲癇發作是由局部開始,而後才發展成全身抽搐。

關於癲癇 診斷與治療 治療篇 治療篇 分享: 分享 癲癇重積狀態 作者曾元孚醫師陳獻宗主任林口長庚醫院第二神經內科 前言 癲癇重積狀態(statusepilepticus,以下簡稱SE)是神經內科中需要緊急處理的問題之一,若沒有及時的診斷及適當的治療,往往會造成病人中樞神經系統的嚴重損傷。

SE的傷害與幾個因素有關,包括: 引起SE的原因 病患的年齡發作 持續的時間。

臨床上可將SE分成抽搐性(convulsive)和非抽搐性(non-convulsive)二種,這二種各再細分出全身性(generalized)和局部性(partial)二類,其中又以全身抽搐性SE(GCSE)佔最大比例。

而根據不同的研究報告,GCSE的致死率約在3%到35%之間。

因此我們以GCSE為主要的討論對象,提出目前較被接受的治療步驟,供讀者參考。

定義 一般而言,SE為次數頻繁或持續長久的癲癇發作,較科學而量化的定義則為「持續的癲癇發作,時間長達30分鐘或更長;或者二或多次併有意識不清的癲癇發作,在二次發作之間,病患沒有恢復其發作前的意識狀態」。

儘管定義如此,臨床上除非當場目擊癲癇開始發作,或有目擊者確實得知發作的時間,否則無法判斷是否為SE,因此讀者只要看見一位持續發作的病患,或重覆發作間病患並未清醒時,必須視其為SE的病患,並立即給予積極而確實的治療,以免耽誤時機。

流行病學 臺灣並沒有關於SE發生率的研究報告,而美國的報告顯示,每年發生SE的病患,約在60000到160000人之間。

年齡和引發SE的根本原因是影響預後的重要因素。

一般而言,死亡率最高的是老年人和因為缺氧或腦血管梗塞而導致SE的病患。

反之,小孩子病患、血中抗癲癇藥物濃度降低、以及不明原因的SE病患,其死亡率較低。

大約有75%的SE病患,其癲癇發作是由局部開始,而後才發展成全身抽搐。

大部分的病患都可以找到引起發作的原因,有八個相關研究報告指出,完全找不到原因者,所佔比例在24%和38%之間。

而引發SE的根本原因,也因病患年齡而有所不同,成年人常見為腦血管疾病、藥物、酒精、腦部缺氧和代謝性問題;孩童則常為發燒、感染、或抗癲癇藥物的改變。

若是本來即為癲癇的患者,沒有完全按照醫囑,規律服用抗癲癇藥物,也是引起發作的重要因素。

診斷 仔細觀察病人發作的現象是必須而且重要的,這不僅可以幫助我們確定診斷,並且有助於和其他疾病如肌躍症(myoclonus)或假性癲癇發作(pseudoseizure)等發作,做鑑別診斷。

若能夠觀察到病患發作起始時,由局部發作的情形,更可以推測病患可能的局部大腦皮質的病變位置,此點有助於後續病因的探討與治療。

臨床觀察以外,腦電圖(EEG)也是重要的診斷工具之一,尤其是對於已經使用抗癲癇藥物治療卻仍然沒有恢復意識的病患,從腦電圖可以得知,病患是因為藥物所引起的意識不清,或是處於非抽搐性癲癇重積狀態(non-convulsivestatusepilepticus),因此需要進一步治療。

除了肢體抽搐或深度昏迷的臨床表現外,有一些SE的臨床特徵是意識模糊並伴有怪異行為,這是屬於複雜性局部癲癇重積狀態(complexpartialstatusepilepticus)。

在這種情況下,病患可能無法完成腦電圖的檢查,可嘗試直接使用靜脈注射diazepam(Valium),以病患的反應來幫助確定診斷。

緊急處理 處理SE與其他急症並無不同。

首要的步驟是維持病患的生命無虞(表1),也就是以ABC(airway、breathing、circulation)的完整與否為優先考量。

呼吸道應維持暢通,檢測呼吸及脈搏的有無,必要時給予適當的急救處理。

其他尚須保持病患於平躺姿勢,調整頭部位置,避免異物吸入。

使用監視器,隨時評估病患的血壓、呼吸速率、心跳速率、及心電圖,同時採取動脈血液,瞭解血中含氧濃度。

以鼻管(nasalcannula)或面罩(mask)給于氧氣,必要時實施氣管內管插管,來幫助病患。

若病患有牙關緊閉,不須特別扳開或放置任何物品,抖動的肢體也不要強制約束,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傷害。

建立較大口徑的靜脈注射管道,並給于等張生理食鹽水,若病患有低血壓的情形,則給大量水分或使用升壓劑(pressoragent)。

由於不正常的肌肉活動,常出現體溫過高現象,若超過40°C,則必須適度的降溫。

採取病患血液檢體,做一般的血球及生化檢驗,並加做毒物篩檢(toxicdrugscreen)和抗癲癇藥物濃度的測定(若病患本來即有服用抗癲癇藥物)。

在上述緊急處理的同時,詢問家屬朋友或現場目擊者,關於病患的病史或事情發生的經過,以一般理學和神經學檢查來快速評估病患身體狀況,獲得進一步的資料,有助於接下來的醫療處理。

因低血糖症可能為SE的重要原因,因此使用胰島素注射或酒精成癮者,或者血糖測試結果無法馬上取得時,應立即為病患靜脈注射50ml的50%葡萄糖水。

又酒精引起之溫尼克氏腦病變(Wernicke’sencephalopathy)亦為引起SE之重要原因,故若為成年人,在注射葡萄糖水之前應先注射100mg的thiamine。

藥物治療 SE的治療包含二部分: 確定並矯正引起SE的原因 使用抗癲癇藥物。

所選擇的藥物應具備容易吸收,快速並持續長時間的效果,以及對病患造成的副作用輕微等條件。

但是截至目前為止,並沒有一種抗癲癇藥物完全符合上述所有條件。

因此,我們仍然是使用傳統的抗癲癇藥物來處理SE。

這些藥物包括benzo-diazepines類、phenytoin、和phenobarbital。

它們皆可使用靜脈注射以達到快速治療的目的。

由於SE持續的時間愈長,神經系統的損傷愈大,同時對抗癲癇藥物的反應也愈差。

因此只要SE診斷確定,就應馬上使用抗癲癇藥物。

以下即為抗癲癇藥物的使用順序,劑量大小,還有優劣點。

Benzodiazepine。

Benzodiazepine類藥物(如diazepam,midazolam,lorazepam,clonazepam)是快速而且有效的抗癲癇藥物,因此被絕大多數醫師選擇為治療SE的第一線藥物。

目前最常被使用者為diazepam和lorazepam,二者在藥物開始發生效果的時間,亦即藥物使用之後到癲癇發作停止的時間,以及不同類型的SE的控制上,並無顯著的差異。

然而lorazepam的藥效可達12到24小時,而diazepam則為15到30分鐘。

因此,lorazepam比diazepam更被廣泛推薦使用的藥物。

Lorazepam的使用方式為2mg/min靜脈注射,成人使用劑量不超過0.1mg/kg。

diazepam則為5mg/min,總量不超過0.25mg/kg。

靜脈注射benzodiazepine類藥物所引起的副作用包括呼吸抑制(3-10%),低血壓(<2%),以及意識障礙(20-60%)。

Phenytoin。

Phenytoin的使用時機有二:一為SE已被benzodiazepine所控制,而仍須較長效性的抗癲癇藥物以維持效果時;另一是benzodiazepine無效時,則須使用phenytoin。

建議起始使用劑量為20mg/kg靜脈注射,而速度不超過50mg/min,以避免心臟方面的副作用,如低血壓、心律不整。

此類副作用較易出現於老年患者(>50歲),因此老年人在使用phenytoin之前,應先詢問病患心臟系統方面的病史,或做心電圖監視以策安全。

如果在治療過程中有此類副作用發生,可放慢注射速度或考慮停止使用phenytoin,改以其他藥物代替。

Phenobarbital。

有實驗證據顯示,對治療SE而言,使用phenobarbital和合併使用diazepam和phenytoin的效果類似,但是phenobarbital會造成意識障礙、呼吸抑制、和血壓下降,因此只有當diazepam和phenytoin皆無法控制SE時,才考慮使用phenobarbital。

其建議劑量為20mg/kg靜脈注射,速度則為50-75mg/min,並應將呼吸及心臟系統方面的急救物品備於床側,以應付緊急狀況。

頑性癲癇重積狀態 大多數SE的病患,皆可在使用上述藥物之後得到理想的控制,但仍有一些病患的SE無法停止,較可能的原因包括 phenytoin或phenobarbital使用的劑量不夠 不正確的藥物使用途徑,如肛門塞劑或肌肉注射 代謝性異常沒有解決 腦部有佔位性病變(space-takinglesion) 當病患的SE無法用diazepam、phenytoin、及phenobarbital得到控制時,則稱之為頑性癲癇重積狀態,此時應嘗試追加10mg/kg的phenytoin(表2),如果依舊無效,則使用下列藥物作進一步的治療,並照會神經科醫師或具備加護經驗的醫師,做詳細的評估。

最近幾年較常被用來治療RSE的藥物有二種:一為midazolam,先以0.2mg/kg的劑量,緩慢靜脈注射(<4mg/min),再以0.75-10μg/kg/min的速度,連續靜脈注射12-24小時之後,視病患的臨床症狀或腦波數據,慢慢停用。

如果有復發的現象,可將midazolam再用回去。

另一藥物為propofol,以1-2mg/kg的劑量靜脈注射,然後視情況,每隔一小時追加2-10mg/kg直到SE停止。

相對於barbiturate而言,midazolam和propofol的優點為清除速度快(rapidclearance),同時造成血壓下降的現象比較輕微。

然而這二種藥物也有缺點:midazolam會出現tachyphylaxis,常需要用到較高劑量,而注射propofol時,也可能會有引起癲癇發作的現象,這些都是要注意的地方。

其他如thiopental和pentobarbital也可用來治療RSE,但因其會造成較嚴重的低血壓,故只有在midazolam和propofol都無效時,再考慮使用此類藥物。

當病患的SE已經由藥物控制而停止,尚有幾點要注意:如前所言,大部分的病患都可以找到引起發作的原因,因此要追蹤剛開始所送的各項檢體,如血球計數和生化檢驗,若有感染或電解質及代謝性異常,則須進一步治療處理。

如果治療是成功,病患應在SE停止之後的15-20分鐘內恢復發作前的意識狀態,有些病患甚至更短時間即可恢復。

對於那些SE已經停止20分鐘以上,而仍舊處於意識不清狀態的病患,須儘快安排腦波檢查,以排除非抽搐性癲癇重積狀態,並尋找其他可能造成意識障礙的原因。

若沒有找到電解質及代謝性異常方面的證據,過去的病史也無從解釋SE的發作時,要考慮大腦有器質性病變的可能。

安排腦部電腦斷層掃描,以排除血塊及腫瘤,若仍然沒有特殊發現,腦脊髓液的檢查也是必要的。

結論 全身抽搐性SE的病患需要緊急的評估和治療,否則會有腦部傷害甚至死亡,而治療的目的是要盡快將大腦的不正常放電現象停止。

SE常發生於沒有任何癲癇病史的患者。

因為引起SE發生的原因,對於治療的選擇和病患的預後有重要的影響,因此找到基本原因的重要性是不言可喻的。

在前言中已經提過,SE對腦部的傷害和發作持續的時間有密不可分的關係,讀者必須熟悉治療SE的每一步驟,以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降低病患的腦部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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