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務組| 學生考試事後補考成績計算方式 - 黎明高級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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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amination Affairs Section資料下載黎明高級中學 學生考試 事後補考成績計算方式國中部:(依103.5.19臺南市黎明高中附屬國中學生成績評量作業要點及104.1.7教育部令修正第六條成績評量準則訂之) (依107年6月29日召開之106.2期末校務會議提案討論通過修正)【段考】1.段考期間,學生因故請公假、喪假、病假(需有醫生證明)、事假(限重大且突發之事件),經學校核准給假者,得補行評量,如事前提前考需簽切結書(經家長、導師簽名)依實得的分數計算之;如果無法提前考,申請事後補考(命題教師需重新命題,國文作文除外),事後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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