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ML -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建照科、違建處理科)
四、本市申請建築執照作業專業申辦人員培訓執行計畫, ... 並勾選「文結案未結」,後續再創稿辦理,並與前案勾稽結案,為避免公文逾期,請 ... 86945150https://dba.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29865E9C58FFD1CC&s=0C3A1A92DF6CD452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第11131次處務會議紀錄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第11131次處務會議紀錄
時間:民國111年8月17日上午9時30分
地點:視訊會議
主席:劉美秀處長
紀錄:馬永禎
出(列)席人員: 羅文明 王金棠 洪德豪 李松鶴 鄭大川 梁志遠 汪海淙 洪崇嚴 陳俊仁代 李彧 楊銧煜 李豪偉 楊桂環 劉文麗 陳威廷 曾美惠 周楷紘 王瑞霖 李淑娥 李秉謙 蘇志展 謝政安 劉佩璇

  • 壹、轉達本週第2206次市政會議及第783次主管會報指(裁)示事項:
一、有關本市競選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涉及「選舉公布欄」之府內分工會議,請從速簽報陳副秘書長召開跨局處會議研商。

(公寓大廈科)
主席指示:本案請公寓大廈科加速簽辦作業。

(公寓大廈科)
二、市議會工務部門質詢提及北藝之觀眾席座椅尺寸疑義,能否以座椅及扶手自動收起後之淨寬度檢討,因涉及建築技術規則疑義,必要時報請內政部釋示。

(建照科)
主席指示:本案設計建築師事務所將調查相關案例並函詢內政部,請建照科待處長指示續處。

(建照科)
三、彭副市長召開研商都市更新事業實施者申請變更建照起造人會議裁示,請實施者提送變更起造人申請,由本處檢討後簽會更新處及法務局報府核定。

(建照科、施工科)
主席指示:本案請羅副處長協助聯繫,並請建照科、施工科持續配合辦理。

(建照科、施工科)
四、本周新增市長室列管案件1件:萬安演習總體報告,請陳秘書長擔任PM,建管處統籌本市防空避難處所清查、盤點,警察局依建管處清查盤點成果辦理建檔、標示與引導圖示張貼等作業,相關局處若需使用清查、盤點資料,請逕向建管處索取,列管2週。

(公寓大廈科)
  • 貳、本處第11130次處務會議指(裁)示事項執行情形。

    (略)
裁示
一、請建照科、施工科督促文山區木柵路五段土資場個案加速辦理。

(建照科、施工科)
二、列管海砂屋通知送達程序事項業經提報「臺北市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鑑定報告文件審查及爭議處理委員會」討論,請使用科向關心議員妥為說明。

(使用科)
三、議員關心建物外牆修繕申請施工走廊個案相關法令資料,請使用科提供處長瞭解。

(使用科)
  • 參、各業務科室隊重點工作提報:(略)
裁示
一、請建照科與臺北市建築師公會先行討論建築執照申請費用問題。

(建照科)
二、大安區安居街建物外牆剝落案,請使用科向關心議員說明後報告處長。

(使用科)
三、行政訴訟案件委任狀蓋用印信決行層級問題,請使用科簽報處理。

(使用科)
四、違規競選廣告物查處情形,請公寓大廈科提報處務會議。

(公寓大廈科)
五、議員關心內湖區建築基地內騎樓及沿街面人行空間改善工程,如遇問題請營建科向處長報告。

(營建科)
六、議員關心萬華區成都路建物違規使用及違建個案,請準備模擬問答因應質詢。

(違建處理科、違建查報隊、使用科)
七、議員關心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建物違規使用及違建個案,請綜整資料提報處長。

(違建處理科、違建查報隊、使用科)
八、議員質詢違章建築查報改善期等問題,請違建查報隊下週提出討論。

(違建查報隊)
  • 肆、提案報告(討論):(略)
一、會計室提報:111年7月份預算執行情形月報表。


裁示:各項預算工作計畫項目,請各科室隊持續依規劃期程積極辦理。

(各科室隊)
二、  秘書室提報:111年7月份公文e化績效統計月報表。


裁示:本處線上簽核績效均達目標值,請主管轉知同仁持續處理。

(各科室隊)
三、  總工程司室提報
(一)本處法規整理計畫報告。


(二)市長室列管預警案件表。


(三)111年5月至7月公文逾期統計分析結果。


(四)超過26日未結公文表。


(五)訴願案進度控管表。


裁示
(一)請建照科研究「臺北市新建建築物綠化實施規則」修正案納入廣告物結合垂直綠化議題可行性。

(建照科)
(二)請主管轉知並督導同仁針對逾期公文評比統計分析結果檢討改進。

(使用科、建照科)
(三)請主管督促承辦同仁加速辦結超過26日未結公文,並注意訴願案件處理時效。

(使用科、建照科)
(四)餘案洽悉備查。

  • 伍、臨時報告:
一、羅副處長臨時報告:外界反映簡化本市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原容認定檢附文件,請建照科研議可行性。


裁示:本案請建照科依羅副處長意見配合辦理。

(建照科)
二、洪總工程司臨時報告
(一)請建照科檢討老舊公寓增設電梯有關防火巷法令解釋問題。


(二)請各科室隊協助填列臺北市建築管理單行法規彙編修正案之工作分配負責股長及承辦員名單。


(三)請施工科加速本市舊有建築物依臺北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第32、33及34條規定申領使照作業原則修正案進度。


(四)「臺北市建築物工程施工損害鄰房鑑定手冊」修復項目及單價修正案,請施工科追蹤公會進度。


裁示:請建照科、施工科、各科室隊依洪總工程司意見配合辦理。

(建照科、施工科、各科室隊)
  • 陸、散會。

    (上午11時25分)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86907450https://dba.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29865E9C58FFD1CC&s=885DFE94178DBA48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第11130次處務會議紀錄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第11130次處務會議紀錄
時間:民國111年8月10日上午9時30分
地點:視訊會議
主席:劉美秀處長
紀錄:馬永禎
出(列)席人員: 羅文明 王金棠 李松鶴 鄭大川 梁志遠 汪海淙 洪崇嚴 侯炳基 李彧 楊銧煜 李豪偉 楊桂環 劉文麗 陳威廷 曾美惠 周楷紘 王瑞霖 李淑娥 李秉謙 蘇志展 謝政安 劉佩璇
  • 壹、轉達本週第2205次市政會議及第782次主管會報指(裁)示事項:
一、本局檢討今年第一季訴願答辯逾期案件,其中本處4件逾期,係因承辦人員離職致案情掌握多勞費時日,以致答辯逾期,請承辦科室就同仁業務交接肇致訴願答辯逾期提出改善措施,避免類似案件發生。

(建照科、公寓大廈科、使用科、違建查報隊)
主席指示:請主管注意督導離職人員確實辦理移交作業,並協助同仁加速處理訴願答辯案件。

(業務科隊)
二、臺北市競選廣告物自治條例業經市議會三讀通過,有關區公所選舉公布欄之設置及管理辦法,仍請從速簽報陳副秘書長召開跨局處會議研商。

(公寓大廈科)
主席指示:請公寓大廈科注意掌握「臺北市競選廣告物自治條例」修正案法務局函送行政院進度。

(公寓大廈科)
三、本周新增市長室列管案件1件,議員反映北士科開發未徵收洲美里9及10鄰,該區域城鄉聚落建物多逾百年,未能修繕改建及更換門牌,影響居民生活品質;請市府於開發前,同意居民專案修繕重建。

(違建查報隊)
主席指示:本專案請研究比照社子島地區原有建築物處理模式,審慎評估修繕重建可行性。

(違建查報隊)
  • 貳、本處第11129次處務會議指(裁)示事項執行情形。

    (略)
裁示
一、請建照科加速文山區木柵路五段土資場設置許可案簽報作業,並請施工科加速後續營運許可納管程序處理。

(建照科、施工科)
二、請施工科儘速安排時間向處長報告本市建築工程延長建築期限簡報內容,後續提報本府防疫會議。

(施工科)
三、市長室列管危老建物限期成立管委會相關認定執行案,請公寓大廈科加速盤點後提出討論。

(公寓大廈科)
  • 參、各業務科室隊重點工作提報:(略)
裁示
一、北投區大度路土資場個案,請施工科儘速提會討論。

(施工科)
二、為加速本市建築物外牆安全診斷檢查及申報通知作業,請使用科研究改以公示送達方式處理,提報市長室會議簡報亦請一併彙整更新處外牆拉皮整建維護相關資料。

(使用科)
三、為老舊危險複合用途建築物清查盤點作業裁罰個案,請使用科依訴願決定續處。

(使用科)
四、市長室會議報告萬安演習總體分析涉及防空避難室清查盤點資料,請公寓大廈科往以前年度確認後轉送警察局。

(公寓大廈科)
五、市長室列管電梯受困後續昇降設備管理機制一案,請依8月5日電梯受困消防局救援通報119規範機制訂定之權責分工研商會議結論簽報解列。

(營建科)
六、臺北市公寓大廈及違反建築法爭議處理委員會開會通知單分組編碼問題,請再提出討論。

(違建查報隊、公寓大廈科、使用科)
七、法務局針對「臺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規則」修正案相關意見,請提出討論。

(違建查報隊)
  • 肆、提案報告(討論):(略)
一、處本部提報:本府111年7月28日第222次主任秘書會報紀錄。


裁示:本府第222次主任秘書會報指示事項,請主管宣導同仁配合辦理。

(各科室隊)
二、總工程司室提報:
(一)本處法規整理計畫報告。


(二)市長室列管預警案件表。


(三)111年第2季職業安全衛生績效考核結果。


(四)本處111年7月份一般公文減量及處理效率表。


(五)超過26日未結公文表。


(六)訴願答辯預警案件。


裁示
(一)請公寓大廈科加速「臺北市公寓大廈設置電動車充電設備補助要點」(草案)簽報作業。

(公寓大廈科)
(二)員工職業安全健康檢查費,明年度編列概算請提出增編需求。

(秘書室輪辦)
(三)各類公文案件,請主管協助同仁加緊趕辦。

(業務科)
(四)餘案洽悉備查。

  • 伍、臨時報告:
一、羅副處長臨時報告:議員質詢公寓大廈公共空間地板鋪面防滑對策案,已向議員說明並同意解列,請施工科簽會公寓大廈科納入既有公寓大廈公共空間宣導改善內容。


裁示:本案請施工科依羅副處長意見簽報解列。

新建建築工程室內公共空間地坪防滑措施,亦請向台北市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宣導。

(施工科)
二、王副處長臨時報告:市有建物外牆申報列管案件,可提請本府工程專家諮詢服務團協助檢視並提供修繕建議,作為權管機關後續編列預算依據。


裁示:本案請使用科研究分批檢送工務局顧問團協助檢視工法及經費。

(使用科)
三、李主任秘書臨時報告:請主管轉知同仁,議員索取資料不宜請議員研究室自行至官網查詢,建議如有提供困難,應先電洽研究室溝通說明,搜尋清冊可燒製光碟檢送。


裁示:本案請依李主任秘書意見配合協助辦理。

(各科室隊)
四、秘書室李主任臨時報告:本局暨本處訂於111年8月12日(星期五)下午2時假本市政大樓1樓南區大門旁空地共同舉辦中元普渡祭典,敬邀各位長官、同仁踴躍前往參與。


裁示:本案請主管轉知同仁踴躍參與。

(各科室隊)
  • 陸、主席指示事項:
一、臺北市議會訂於下週一(8月15日)起進行工務部門質詢,議員關心議題請主管同仁提報處長瞭解。

(各科室隊)
  • 柒、散會。

    (上午11時正)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86482860https://dba.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29865E9C58FFD1CC&s=FFECB4D2355FCE91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第11129次處務會議紀錄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第11129次處務會議紀錄
時間:民國111年8月3日上午9時30分
地點:視訊會議
主席:劉美秀處長
紀錄:馬永禎
出(列)席人員: 羅文明 王金棠 洪德豪 李松鶴 鄭大川 梁志遠 汪海淙 洪崇嚴 侯炳基 李彧 楊銧煜 張智勝代 楊桂環 劉文麗 陳威廷 曾美惠 周楷紘 王瑞霖 李淑娥 李秉謙 蘇志展 劉佩璇
  • 壹、轉達本週第2204次市政會議及第781次主管會報指(裁)示事項:
一、「臺北市競選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中涉及廣告物設置於區公所之相關事項,仍請盡速啟動簽報陳副秘書長召開跨局處協調會。

(公寓大廈科)
二、市長室列管案件,市長施政報告議員質詢有關防空避難室動線遇有阻礙排除方案,列管1個月。

(公寓大廈科)
主席指示:議員關心防空避難室個案非屬本次萬安演習選定建物,請公寓大廈科一併向議員說明。

(公寓大廈科)
三、為加強無紙化政策,請建管處盡速完成與大地處水土保持圖資之資訊對接業務。

(資訊室)
主席指示:本案圖資對修正系統所需經費,請洪總工程司協調。

(資訊室、建照科)
四、有關都市更新事業實施者辦理建造執照起造人變更爭議案,請速洽彭副市長室安排會議協商。

(建照科)
五、有關拆除執照涉及無產權登記建物之通案處理原則,請速依黃副市長指示研擬草案並召開會議研商,並邀集台北市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臺北市建築師公會及法務局與會討論。

(建照科)
  • 貳、本處第11128次處務會議指(裁)示事項執行情形。

    (略)
裁示
一、市長室列管電梯受困後續昇降設備管理機制一案,請營建科邀集檢查機構討論抽查測試作業。

(營建科)
  • 參、各業務科室隊重點工作提報:(略)
裁示
一、為提升本市建築執照審查效能,請主管於科務會議轉知同仁加速清理積案,研議擴大協審範圍亦請一併檢視公會審查量能。

(建照科)
二、請建照科督促文山區木柵路五段土資場補正申辦作業,簽報立案納管事宜。

(建照科)
三、市長室列管士林區岩山里里長反映保護區開發一案,請建照科整理個案情形與通案處理原則簡報資料,並請違建處理科提供北投區大業路違建處理情形提供建照科彙整提報市長室會議。

(建照科、違建處理科)
四、本市申請建築執照作業專業申辦人員培訓執行計畫,目標訂於今(111)年底前完成第1次培訓課程,請施工科加速作業。

(施工科)
五、有關本市建築工程延長建築期限一案,請施工科整理簡報資料簽報。

(施工科)
六、議員關心列管海砂屋通知送達流程,請使用科提報本市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鑑定報告文件審查及爭議處理委員會討論。

(使用科)
七、使用科業務申請書件表單於網頁更正部分,請資訊室協助。

(使用科、資訊室)
八、近期議員協調案件增加,如遭遇無法處理者請即時提報督導長官,並注意對外說明一致性。

(業務科隊)
九、議員質詢本市既有防火巷已編列門牌、劃設紅線及停車開罰之適法性,請公寓大廈科提報府級長官主持跨局處會議。

(公寓大廈科)
十、建管業務與地政資訊介接需求問題,請洪總工程司協調。

(資訊室、業務科隊)
  • 肆、提案報告(討論):(略)
一、總工程司室提報
(一)本處法規整理計畫報告。


(二)市長室列管預警案件表。


(三)超過26日未結公文表。


裁示
(一)各項法規整理計畫,請依規劃時程加速辦理。

(業務科)
(二)市長室列管案件,請權責科積極處理。

(業務科)
(三)餘案洽悉備查。

  • 伍、臨時報告:
一、王副處長臨時報告:資訊室為民服務櫃檯搬遷一案,請資訊室瞭解相關配套措施並準備因應資料。


裁示:本案請資訊室依王副處長意見配合辦理。

(資訊室)
二、洪總工程司臨時報告
(一)教育局將函請各局處協助宣傳教育博覽會,涉及電子廣告看板政令宣導部分,請公寓大廈科協助。


(二)列管須拆除之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申請重建之容積獎勵即將停止適用,請使用科發布新聞稿宣導。


裁示:請公寓大廈科、使用科依洪總工程司意見配合辦理。

(公寓大廈科、使用科)
三、李主任秘書臨時報告:議員關心建物外牆修繕申請施工走廊個案,請使用科協助釐清。


裁示:本案請使用科整理資料向處長報告。

(使用科)
四、梁副總工程司臨時報告:為市長室列管危老建物限期成立管委會相關認定執行一案,已請使用科比對公安檢查不合格資料提供公寓大廈科重新簽報。


裁示:本案請使用科、公寓大廈科依梁副總工程司意見配合辦理,並請公寓大廈科敘明清查條件及比對數量,瞭解其他縣市盤點情形併陳。

(使用科、公寓大廈科)
  • 陸、散會。

    (上午11時15分)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86429660https://dba.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29865E9C58FFD1CC&s=90D40A746A055B20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第11128次處務會議紀錄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第11128次處務會議紀錄
時間:民國111年7月27日上午9時30分
地點:視訊會議
主席:劉美秀處長
紀錄:馬永禎
出(列)席人員: 羅文明 王金棠 洪德豪 李松鶴 鄭大川 汪海淙 洪崇嚴 侯炳基 李彧 楊銧煜 李豪偉 趙國鑫代 劉文麗 陳威廷 曾美惠 周楷紘 王瑞霖 李淑娥 李秉謙 蘇志展 謝政安 劉佩璇
  • 壹、轉達本週第2203次市政會議及第343次局務會議指(裁)示事項:
一、有關「臺北市競選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中涉及廣告物設置於區公所,相關事務需要跨局處協調,應儘快啟動簽報陳副秘書長召開會議。

(公寓大廈科)
二、有關水土保持圖資之資訊對接,大地工程處既已函復認同意見,請速簽報確認介接方式,並續請資訊廠商協助辦理。

(建照科、資訊室)
三、8月2日起委託臺北市建築師公會舉辦6場次「集合住宅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申報法令說明會」,請加強新聞宣導,以廣周知。

(使用科)
主席指示:本案線上視訊課程請錄製影片連結上傳群組。

(使用科)
四、本週新增3件市長室列管案件,請依限處理:
(一)市長與民政局同仁座談,提及建築物外牆安全診斷檢查及申報制度,實際執行面遇到很多困難,如何在維護公共安全與成本效益間取得平衡有待商榷,因本項事關重大,請2週內至市長室研議解決方案。

(使用科)
主席指示:本案請使用科針對診斷檢查機構及人員加強源頭管理,研議記點機制,納入市長室會議簡報。

另涉分階段處理通知執行面問題,請再提出討論。

(使用科)
(二)市長與議員座談會反映防水斜屋頂預留3x3米避難空間,無法達到防水的目,請速與消防局研商有關留設「避難空間」問題,並訂定相關規則。

(違建查報隊)
(三)市長與議員座談會反映「關渡平原輔導納管試辦計畫」,符合公安、消防檢查的違建,能否允許他們在頂樓設置太陽能板,請準備相關法令規定向議員說明。

(違建查報隊)
主席指示:本案涉及試辦計畫期限、建物結構安全等問題,請違建查報隊向提案議員溝通說明後簽報解除列管。

(違建查報隊)
五、依據市長座談會裁示本局業務繁重,應評估適當業務可委由住都中心執行部分,請住宅服務科及更新處摘要說明已移交中心之業務,其餘科室亦請評估權責業務是否須委託中心協助,以利綜合企劃科彙整。

(各科室隊)
主席指示:有關公寓大廈管理組織報備、違章建築查報、停車空間稽查等業務,請公寓大廈科、違建查報隊、使用科評估研議委託住都中心處理。

(公寓大廈科、違建查報隊、使用科)
六、一般公文案倘情複雜需時研析方能補正資料之可先存查並勾選「文結案未結」,後續再創稿辦理,並與前案勾稽結案,為避免公文逾期,請各科處主管確實向同仁宣達。

(各科室隊)
  • 貳、本處第11127次處務會議指(裁)示事項執行情形。

    (略)
裁示
一、議員關心反針孔議題,請使用科督促本府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臺北市公共場所防止針孔攝影暫行管理辦法」實施執行,定期回報本處統整資料。

(使用科)
二、市長室列管危老建物限期成立管委會相關認定執行一案,請公寓大廈科再清查複合用途建物等條件,盤整優先通知輔導案件。

(公寓大廈科)
  • 參、各業務科室隊重點工作提報:(略)
裁示
一、都市更新事業實施者應依法規檢具建築執照申辦文件,本處方可受理,特殊情況仍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專案簽報市府。

(建照科)
二、請建照科研究比照新北市處理模式,先行協助檢視都審都更案件之基地條件、建物配置等提出意見。

(建照科)
三、本市西區門戶計畫臺北車站特定專用區C1土地開發案,請建照科依局長指示修正發文。

(建照科)
四、為辦理111年本市第8屆市長、第14屆市議員及第14屆里長選舉競選活動期間違規競選廣告物之查報及取締相關業務,將自111年9月26日起成立本府取締違規競選廣告物執行小組,相關細節請公寓大廈科向羅副局長報告。

(公寓大廈科)
五、本市違規廣告物優先查處原則執行細節,請公寓大廈科向處長報告。

(公寓大廈科)
六、市長室列管電梯受困後續昇降設備管理機制一案,請營建科聯繫消防局提供協辦資料,綜簽解除列管。

(營建科)
七、信義區逸仙路三小段違建案屆期未改善,請違建處理科再發限改函督促處理。

(違建處理科)
  • 肆、提案報告(討論):(略)
一、總工程司室提報:
(一)本處歷次處務會議指(裁)示事項未結案件(統計至111年7月13日止)最新執行情形報告表。


(二)本處法規整理計畫報告。


(三)訴願、國賠、行政訴訟案件進度控管表。


(四)市長室列管預警案件表。


(五)超過26日未結公文表。


裁示
(一)歷次處務會議指(裁)示事項未結案件,除以下案件外,列為A級同意解除列管,列為B級持續列管,並請權責科儘速辦結。


1.為強化本市小型招牌廣告管理,受理本市一定規模以下立案場所設立許可新制度,請公寓大廈科簽報納入建築法令函釋彙編。

(公寓大廈科)
2.「臺北市建築物工程施工損害鄰房鑑定手冊」更新損害修復費用單價一案持續列管,請施工科協調主辦公會加速處理。

(施工科)
(二)請公寓大廈科加速「臺北市公寓大廈設置電動車充電設備補助要點」(草案)法制作業。

(公寓大廈科)
(三)訴願、國賠、行政訴訟案請主管督導同仁儘速處理,如有逾期情形再提報處務會議。

(業務科隊、總工程司室)
(四)市長室列管預警案件,請權責科隊積極辦理。

(業務科隊)
(五)超過26日未結案件,請主管輔導承辦同仁加速處理。

(施工科、建照科、使用科)
  • 伍、臨時報告:
一、洪總工程司臨時報告
(一)本市建築爭議事件鑑定機構名單業經開會確認,請施工科於官網修正公告資訊。


(二)裁罰建築工地勒令停工案後續申請恢復條件,請施工科研議修正作業流程後提出討論。


裁示:請施工科依洪總工程司意見配合辦理。

(施工科)
二、李主任秘書臨時報告:財政局提報本府第222次主任秘書會報有關為推動e化作業,落實各機關自行線上查調財稅資料一案,本處仍有「為辦理違反臺北市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善後處理自治條例逾期未繳納罰鍰及怠金案件」、「申請興建農舍之申請人資格條件審查」、「查核營造業專任工程人員」3項業務未至TAIPEION申請查調權限,請使用科、建照科、營建科儘速申請辦理。


裁示:本案請依李主任秘書意見配合辦理。

(使用科、建照科、營建科)
三、汪副總工程司臨時報告:本局工作報告議員質詢如綠屋頂、既存違建修繕、違規套房勘查流程等議題,請業務科準備資料向關心議員說明。


裁示:本案請業務科依汪副總工程司意見配合辦理。

(營建科、違建查報隊、使用科、業務科)
  • 陸、散會。

    (上午11時20分)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86367980https://dba.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29865E9C58FFD1CC&s=4EC1C5431514F9B5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第11127次處務會議紀錄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第11127次處務會議紀錄
時間:民國111年7月20日上午9時30分
地點:視訊會議
主席:劉美秀處長
紀錄:馬永禎
出(列)席人員: 羅文明 王金棠 李松鶴 鄭大川 汪海淙 李秉謙 洪崇嚴 侯炳基 李彧 楊銧煜 李豪偉 楊桂環 劉文麗 陳威廷 曾美惠 周楷紘 王瑞霖 李淑娥 蘇志展 謝政安 劉佩璇
  • 壹、轉達本週第2202次市政會議及第780次主管會報指(裁)示事項:
一、有關本市競選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修正草案,與區公所權責分工事宜,持續列管,請速簽報陳副秘書長開會研商。

(公寓大廈科)
主席指示:本案請公寓大廈科儘速收集意見整理簽報。

(公寓大廈科)
二、有關大地工程處水保審查圖資平台介接,目前尚無具體進度,持續列管。

(建照科、資訊室)
主席指示:本案請依大地處函復意見加速系統介接事宜。

(建照科、資訊室)
三、黃副市長召開保護區豪華農舍檢討會議,指示研訂違規使用之裁罰SOP、農舍用地鄰接道路可否扣除3.64公尺人行道寬度,請速於1個月內訂定。

(建照科)
主席指示:本案涉及「臺北市農舍興建資格審查原則」等產發局業管法令修正部分,請一併簽報建議另案列管。

(建照科)
  • 貳、本處第11126次處務會議指(裁)示事項執行情形。

    (略)
裁示
一、本市新建建造執照劃設消防車輛救災活動空間指導原則執行原則,請建照科儘速修正提報。

(建照科)
二、為提升本市建築執照審查效能,請建照科主管加強同仁審照訓練。

(建照科)
三、為加速改善本處今年度資訊設備及系統優化項目,請資訊室儘速簽報動支第一預備金。

(資訊室)
四、請公寓大廈科儘速查明本市既有防火巷已編列門牌、劃設紅線及停車格位情形,分區分類統計後向處長報告。

(公寓大廈科)
  • 參、各業務科室隊重點工作提報:(略)
裁示
一、本市建築執照注意事項附表,請建照科研議簡化處理。

(建照科)
二、針對既有土資場納管計畫裁處案件,請施工科儘速召會研討。

(施工科)
三、因應議員召開會勘或協調案件,請使用科於科務會議提醒管區同仁注意現場應對說明方式,如涉裁罰應依程序簽報核准後再處理,請股長確實負起責任,並加強新進同仁教育訓練。

(使用科)
四、議員關心反針孔議題,請使用科整理資料向處長報告。

(使用科)
五、廣慈社宅無障礙標章問題,請營建科持續協助處理。

(營建科)
六、民眾檢舉陽明山違章建築案件,請提違建小組會議討論。

(違建查報隊、違建處理科)
  • 肆、提案報告(討論):(略)
一、會計室提報:111年6月份預算執行情形月報表。


裁示:請業務科加強處理以前年度經常門歲出執行,並請使用科加速工作服、工作鞋採購作業。

(業務科、使用科)
二、  總工程司室提報
(一)本處法規整理計畫報告。


(二)訴願、國賠、行政訴訟案件進度控管表。


(三)市長室列管預警案件表。


(四)111年4月至6月公文逾期統計分析結果。


(五)111年6月份一般公文減量及處理效率表。


(六)超過26日未結公文表。


裁示
(一)請公寓大廈科加速簽辦「臺北市公寓大廈設置電動車充電設備補助要點」(草案)作業。

(公寓大廈科)
(二)訴願即將到期個案,請使用科加速處理。

(使用科)
(三)市長室列管危老建物限期成立管委會相關認定執行一案,請公寓大廈科補充分類統計資料修正簽報。

(公寓大廈科)
(四)建照科、使用科公文逾期比率增加,請主管加強督導同仁檢討改進。

(建照科、使用科)
(五)6月份一般公文件數增加,請主管提醒同仁避免無謂創稿,注意公文處理時效。

(業務科隊)
(六)超過26日未結案件,請正工程司加強輔導同仁儘速結案。

(建照科、使用科)
  • 伍、臨時報告:
一、羅副處長臨時報告:外界關心變電站臨時建物個案,請建照科注意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舉辦公開說明會情形。


裁示:本案請建照科注意核發許可前相關配合事項。

(建照科)
二、王副處長臨時報告:公有建築物外牆申報展延理由及准駁條件授權層級問題。


裁示:為落實推動本市建築物外牆安全診斷檢查及申報辦法,第一期計畫通知案件、公有建築物展延條件及准駁責任問題,請使用科提出討論。

(使用科)
三、李主任秘書臨時報告:議員關心長安東路危老重建個案,請建照科檢視建築師所提資料後報部確認法令適用問題。


裁示:本案請建照科協助檢視處理。

(建照科)
四、汪副總工程司臨時報告:本處近期公告新訂業務規範或作法,如既存違建修繕議題,請各科室隊預為因應議會質詢,並注意對外說明一致性。


裁示:本市83年以前既存違建修繕及裝修查報拆除相關作業,請提違建會報討論。

(違建查報隊、違建處理科)
五、政風室王主任臨時報告
(一)機關反映本處密件公文封套未加蓋密件章問題,請主管提醒同仁注意依規定處理。


(二)檢舉案之公文書如年份、系統依據等文字誤植問題,請主管提醒同仁注意公文內容正確性。


裁示:(各科室隊)
(一)密件公文封套應依規定加蓋密件章,請主管於科務會議宣導同仁確實處理。


(二)請主管加強各類公文核稿作業,確實督導改正公文內容。

  • 陸、散會。

    (上午11時20分)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86327500https://dba.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29865E9C58FFD1CC&s=4F0BAA963D3692A1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第11126次處務會議紀錄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第11126次處務會議紀錄
時間:民國111年7月13日上午9時30分
地點:視訊會議
主席:劉美秀處長(09:30-10:45)
羅文明副處長(10:45-11:15)
紀錄:馬永禎
出(列)席人員: 王金棠 洪德豪 鄭大川 梁志遠 汪海淙 李秉謙 洪崇嚴 鄭孟昌代 李彧 楊銧煜 張智勝代 楊桂環 劉文麗 陳威廷 曾美惠 周楷紘 王瑞霖 李淑娥 蘇志展 謝政安 劉佩璇
  • 壹、轉達本週第2201次市政會議及第779次主管會報指(裁)示事項:
一、有關「臺北市競選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修正草案,涉及區公所權責分工事項,仍請從速研議並簽報陳副秘書長召開協調會。

(公寓大廈科)
主席指示:修正「臺北市競選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案子法草案,請公寓大廈科提出討論。

(公寓大廈科)
二、市長室列管景興路餐廳涉及違建補照案,申請人對案內須拆除之違建認有爭議部分,請督促申請人從速提送爭議處理委員會審查。

(違建處理科)
主席指示:本案請整理執行進度列表簽報展延辦理期限。

(違建處理科)
三、為加強無紙化政策,與工務局大地工程處「水土保持申請書件管理平台」介接案,仍請從速簽核。

(建照科)
四、有關「本局受理拆除執照申請案件審查原則」(新增無產權建築物申請拆除執照前應公告程序)案,仍請從速修正後續陳。

(建照科)
主席指示:本案請建照科依法務局意見研究公告網站事宜。

(建照科)
  • 貳、本處第11125次處務會議指(裁)示事項執行情形。

    (略)
裁示
一、市長室列管士林區岩山里里長反映保護區開發一案,請建照科依黃副市長主持跨局處會議結論辦理。

(建照科)
二、西區門戶計畫臺北車站特定專用區C1、D1土地開發案建造執照辦理情形,請建照科提報局長瞭解。

(建照科)
三、為推動「臺北市申請建築執照作業專業申辦人員培訓執行計畫」所需經費,請施工科研議勻支處理。

(施工科)
四、室內裝修案件簡化與修正列管事項,請使用科分項提出計畫期程向處長報告。

(使用科)
五、市有建物公安申報及結構補強情形,請使用科向關心議員妥為說明。

(使用科)
  • 參、各業務科室隊重點工作提報:(略)
裁示
一、為使用執照無紙化系統功能擴充,請施工科確認所需費用額度,簽辦提報動支第一預備金。

(施工科)
二、市有建築物外牆公安申報作業,仍請使用科依計畫期程督促處理。

(使用科)
三、為加強市民對於公安檢查申報、堆積雜物等建築物公共安全事項的認知,請使用科、公寓大廈科再研究提升宣導效果。

(使用科、公寓大廈科)
四、民眾申請閱覽卷宗涉及線上公文影印問題,請總工程司室協助洽詢釐清。

(總工程司室)
五、本市既有防火巷已編列門牌、劃設紅線及停車格位情形,請公寓大廈科清查分區統計提出討論。

(公寓大廈科)
六、整理111年度臺北市都市及建築法令說明會講義,請營建科注意納入本處各項業務新制一併說明。

(營建科)
七、議員關心大安區光復南路廢巷爭議個案,請違建處理科確認臺北市現有巷道廢止或改道審議委員會會議紀錄程序事項。

(違建處理科)
  • 肆、提案報告(討論):(略)
一、會計室提報:本處110年第4次至111年第3次懸帳會議紀錄。


裁示:請業務科隊依規定持續清理各項懸帳並依時程積極辦理。

(業務科隊)
二、人事室提報:重申公務員服務法兼職兼課相關規定。


裁示:本案請主管轉知同仁依規定辦理。

(各科室隊)
三、秘書室提報:111年6月份公文E化績效統計月報表。


裁示:本案請主管轉知同仁持續依規定處理線上簽核作業。

(各科室隊)
四、處本部提報:本府111年6月23日第221次主任秘書會報紀錄。


裁示:本案請主管轉達同仁周知並配合辦理。

(各科室隊)
五、總工程司室提報
(一)本處法規整理計畫報告。


(二)市長室列管預警案件表。


(三)宣導公文線上簽核使用注意事項。


(四)本處111年6月份開放文件格式(ODF)使用率。


(五)超過26日未結公文表。


(六)訴願及國賠案件進度控管表。


裁示
(一)各項法規整理計畫,請權責科依計畫期程加速處理。

(業務科)
(二)市長室列管預警案件,請權責科隊積極辦理。

(業務科隊)
(三)公文線上簽核及修改內容以系統為主,請主管轉知同仁注意相關使用事項。

(各科室隊)
(四)本處開放文件格式(ODF)使用率尚未達標,請主管注意督導同仁加強處理。

(各科室隊)
(五)超過26日未結案件,請建照科、使用科、施工科主管協助同仁儘速結案。

(建照科、使用科、施工科)
(六)承辦中訴願尚未答辯案件,請違建查報隊加速處理。

(違建查報隊)
  • 伍、臨時報告:
一、洪總工程司臨時報告
(一)營建法規研究小組決議事項涉及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拆除重建設計之前院院落執行疑義,請建照科儘速報部函示。


(二)本市危老重建容積獎勵保證金退還作業程序已發布實施,請使用科納入網站問與答公告,並請一併修正中央稅賦減免延長5年事宜。


(三)民眾陳情內湖區新明路公寓大廈爭議事件申請調處問題,請公寓大廈科儘速排會。


裁示:請建照科、使用科、公寓大廈科依洪總工程司意見配合辦理。

另請公寓大廈科研議精簡公寓大廈爭議案件之處理程序,以提升行政效能,彰顯調處委員會之功能。

(建照科、使用科、公寓大廈科)
二、汪副總工程司臨時報告:議員索取有關昇降設備抽驗資料,請營建科儘速整理提供並製作模擬問答因應。


裁示:本案請營建科依汪副總工程司意見配合辦理。

(營建科)
  • 陸、散會。

    (上午11時15分)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86287440https://dba.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29865E9C58FFD1CC&s=FD1A140AE9E4161A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第11125次處務會議紀錄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第11125次處務會議紀錄
時間:民國111年6月29日上午9時20分
地點:視訊會議
主席:劉美秀處長(09:20-09:35)
羅文明副處長(09:35-11:35)
紀錄:馬永禎
出(列)席人員: 王金棠 洪德豪 李松鶴 鄭大川 洪崇嚴 侯炳基 李彧 梁家源代 李豪偉 楊桂環 劉文麗 陳威廷 曾美惠 周楷紘 王瑞霖 李淑娥 李秉謙 蘇志展 梁建智
  • 壹、轉達本週第2199次市政會議及第342次局務會議指(裁)示事項:
一、市議會法規會6月29日持續審查「臺北市競選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修正案,對於該條例授權訂定之「辦法」草案資料,務請備妥,俾利審查過程說明。

(公寓大廈科)
主席指示:案內涉及公設佈告欄議題,請儘速研議提出討論;法案生效日緩衝作法,亦請擬定說帖。

(公寓大廈科)
二、有關本市不動產開發公會函請通案展延建造執照施工期限一案,請參考桃園市、新北市及公共工程委員會之處理方式研議。

(施工科)
三、為便利查閱本府工務局大地工程處水土保持相關圖資,請從速研議資訊系統擴大對接之可行性。

(資訊室)
主席指示:本案請資訊室聯繫大地處資訊室協調處理。

(資訊室)
四、111年度本府員工滿意度調查填答至7月1日截止,請同仁把握時間完成填答。

(各科室隊)
五、本府主秘會報指示,6月30日前,各機關務必完成車輛管理系統之登錄作業,未登錄之車輛,爾後均不得申請油料、保險及維修費用等事宜。

(秘書室)
六、台北e大「人權兩公約及其施行法介紹」為年度必須完成課程,請轉知同仁於6月30日前參訓。

(各科室隊)
  • 貳、本處第11124次處務會議指(裁)示事項執行情形。

    (略)
裁示
一、信義區新仁里棚架問題,請違建處理科補充案由說明,並協助查詢產發局輔導程序。

(違建處理科)
  • 參、各業務科室隊重點工作提報:(略)
裁示
一、請資訊室確認本處資訊系統維護項目可用經費,提供業務科隊主管檢討並評估勻支業務費可行性。

(資訊室、業務科隊)
二、協助觀傳局辦理「2023臺灣燈會在臺北」展場問題,請施工科提出討論。

(施工科)
三、本市老舊危險複合用途建築物清查盤點作業,請使用科、公寓大廈科整理輔導歷程紀錄,於中央抽檢時提出說明。

(使用科、公寓大廈科)
四、輔導老舊社區成立管委會遭遇問題,請公寓大廈科要求委外廠商具體提出說明並依契約履行。

(公寓大廈科)
五、消防局橫向通報案件流程、分類統計數據及無法執行原因等基礎資料,請使用科、公寓大廈科、違建查報隊提供總工程司室彙整,提請王副處長協助溝通。

(使用科、公寓大廈科、違建查報隊、總工程司室)
六、請違建查報隊儘速聯繫法務局安排「臺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規則」修正案審查議程。

(違建查報隊)
  • 肆、提案報告(討論):(略)
一、總工程司室提報
(一)本處歷次處務會議指(裁)示事項未結案件(統計至111年6月15日止)最新執行情形報告表。


(二)本處法規整理計畫報告。


(三)市長室列管預警案件表。


(四)超過26日未結公文表。


裁示
(一)歷次處務會議指(裁)示事項未結案件,列為A級解除列管,列為B級持續列管同意適度展延辦理期限,並請權責科儘速辦結。

(使用科、建照科、施工科、公寓大廈科、違建處理科)
1.有關建築執照變更起造人法令適用日問題,請建照科洽詢相關進度。

(建照科)
2.室內裝修案件簡化與修正列管事項,請使用科分項提報計畫期程,再申請併案列管。

(使用科)
3.既存違建設置營業性廚房涉及危害公共安全查處後續執行方式,請違建處理科加速簽報作業。

(違建處理科)
(二)本府各機關修正權管法案內容未接受本處對案意見或折衷方案,請主動要求主政機關並列簽陳本府。

(業務科隊)
1.請建照科就消防局函文研議劃設消防車輛救災活動空間指導原則對策向處長報告,並加速簽辦「臺北市建築物附設停車空間設計指導原則」(草案)。

(建照科)
2.請公寓大廈科與法務員溝通釐清「臺北市公寓大廈設置電動車充電設備補助要點」(草案)後續簽報法制程序。

(公寓大廈科)
(三)市長室列管預警案件,請權責科掌握期程積極處理。

(業務科)
(四)請業務科主管加強催辦超過26日未結公文案件。

(業務科)
  • 伍、臨時報告:
一、洪總工程司臨時報告:修正「臺北市建築物有效日照檢討辦法」第4條條文新聞稿補充圖例,請建照科再研提。


裁示:本案請建照科依洪總工程司意見配合辦理。

(建照科)
二、李主任秘書臨時報告
(一)媒體報導士林區中山北路七段餐廳違規使用個案,請使用科注意處理流程並配合因應。


(二)為列管本處訴願案辦理進度,請業務科提供總工程司室彙整於每週處務會議報告。


(三)因應萬安演習配合盤點本市建物防空避難室相關作業,感謝公寓大廈科同仁辛勞得力。


裁示:本案請使用科、業務科、總工程司室依李主任秘書意見配合辦理。

(使用科、業務科、總工程司室)
  • 陸、主席指示事項:
一、議員關心北投區旅館違建個案,請違建查報隊、違建處理科整理資料預為因應。

(違建查報隊、違建處理科)
二、處長爭取8月8日上午、8月9日下午兩梯次各50位名額可免費參觀安藤忠雄展覽,請主管鼓勵同仁踴躍參加。

(各科室隊)
三、市議會下會期即將於7月13日開議,請業務科隊利用休會期間加速處理。

(各科室隊)
  • 柒、散會。

    (上午11時35分)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86217440https://dba.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29865E9C58FFD1CC&s=5D6B064820760D3C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第11124次處務會議紀錄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第11124次處務會議紀錄
時間:民國111年6月22日上午9時30分
地點:視訊會議
主席:羅文明副處長
紀錄:馬永禎
出(列)席人員: 洪德豪 李松鶴 鄭大川 梁志遠 洪崇嚴 侯炳基 李彧 梁家源代 李豪偉 楊桂環 劉文麗 陳威廷 曾美惠 周楷紘 王瑞霖 李淑娥 蘇志展 梁建智
  • 壹、轉達本週第2198次市政會議及第777次主管會報指(裁)示事項:
一、如有市議員索取「概算」資料,因屬各機關施政計畫初步估計之收支,尚待府內協商確認,不宜提供。

(各科室隊)
二、公園處6月15日召開本市廣告物結合垂直綠化研商會議,會議結論將垂直綠化納入優良廣告物評選項目,及規範一定規模以上須達一定面積比例綠化,請邀集相關公會討論可行性。

(公寓大廈科)
主席指示:本案請公寓大廈科將垂直綠化定義、綠化後續維護管理等項目納入與公會討論議題。

(公寓大廈科)
三、市議員索資本市違章建築「拆後重建移送法辦」爭議案,請再檢視相關作業程序之適切性,如有疑義並報請內政部釋示。

(違建查報隊)
主席指示:本案並請府會聯絡人協助聯繫向關心議員適時說明。

(違建查報隊)
  • 貳、本處第11123次處務會議指(裁)示事項執行情形。

    (略)
裁示
一、中央要求地方政府配合盤點有危險之虞的老舊公寓大廈社區,請公寓大廈科聯繫確認目標值,並請梁副總工程司協助溝通。

(公寓大廈科)
  • 參、各業務科室隊重點工作提報:(略)
裁示
一、停管處辦理內湖區樂活公園附設地下停車場新建工程業經都審核定,請建照科協助建造執照掛號事宜。

(建照科)
二、信義區新仁里臨時建築物設置許可案,請建照科留意協助辦理。

(建照科)
三、「臺北市淨零排放管理自治條例(草案)」涉及考量積淹水潛勢管制開發及防洪調適設計內容,請建照科追蹤後續讀會情形。

(建照科)
四、議員關心萬華區武昌街施工損鄰個案,請施工科備妥大事記要資料,並請府會聯絡人協助聯繫安排拜會說明。

(施工科)
五、醫院防空避難空間違規使用個案,請使用科督促於今(111)年底前提出具體可行方案。

(使用科)
六、萬華區成都路違建及違規使用個案,請依程序分別排會討論。

(使用科、違建查報隊、違建處理科)
七、擬以都更基金墊支未申請都更獎勵之海砂屋拆除補助相關條件,請使用科與更新處研究討論。

(使用科)
八、針對6月20日李副秘書長主持「城市美學」專案會議指示事項,請公寓大廈科於相關法令說明會加強宣導管委會及建物所有權人善盡管理維護責任,並請違建處理科提供廢棄鐵架統計資料予公寓大廈科彙整納入廣告物查處統計簡報。

(公寓大廈科、違建處理科)
九、提供本局抽(複)查作業相關業務資料,請業務科隊注意時效。

(業務科隊)
十、請主管轉知同仁,如有業務法規修正、法令說明會等更新資訊或公告消息,簽核後請加發抄本予資訊室,並請資訊室協助提醒,加強處局官網頁面管理。

(業務科隊、資訊室)
  • 肆、提案報告(討論):(略)
一、總工程司室提報
(一)本處法規整理計畫報告。


(二)市長室列管預警案件表。


(三)本處111年1月至5月開放文件格式(ODF)使用率統計表。


(四)111年3月至5月公文逾期統計分析結果。


(五)本處111年5月份一般公文減量及處理效率表。


(六)超過26日未結公文表。


裁示
(一)請公寓大廈科查明「臺北市公寓大廈設置電動車充電設備補助要點」(草案)退件原因,並請總工程司室留意法制作業進度。

(公寓大廈科、總工程司室)
(二)議員質詢社子島超商是否違規一案,請適時向議員研究室說明。

(違建查報隊、使用科)
(三)為加強本處ODF使用率,發文附件請依規定使用ODF格式,並請核稿主管協助把關。

(各科室隊)
(四)建照科、使用科逾期比率較高,請主管督導並協助同仁儘速結案。

(建照科、使用科)
(五)配合本府公文減量政策,請各科室隊主管提醒同仁避免無謂創稿並注意公文處理時效。

(各科室隊)
(六)超過26日未結公文,請建照科、業務科主管確認接續情形並加速辦理。

(建照科、業務科)
  • 伍、臨時報告:
一、洪總工程司臨時報告
(一)為畸零地通知讓售涉所有權人不明確問題,公會建議修正「臺北市畸零地書面通知及公辦調處作業辦法」,請建照科研議並增列法規整理計畫每週提報進度。


(二)主管同仁參加府級會議、簽報局處長官主持會議及出席中央會議等重要事項,請業務科隊配合提報每週主管會報(局務會議)。


(三)委託臺北市建築師公會辦理危老重建法令說明會,請使用科發布宣導新聞稿,於處網公告連結。


裁示
(一)請建照科、業務科隊依洪總工程司意見配合辦理。

(建照科、業務科隊)
(二)請使用科發布危老重建法令說明會新聞稿,並請公寓大廈科通案函知輔導管理組織踴躍參加。

(使用科、公寓大廈科)
二、李主任秘書臨時報告:兩造議員關心信義區新仁里棚架合法性問題,請違建處理科提列民代協調示警案。


裁示:請違建處理科依李主任秘書意見配合辦理。

(違建處理科)
三、鄭專門委員臨時報告:7月份舉辦危老重建法令說明會、公共建築物無障礙設施勘檢實務講習等,請使用科、營建科發布新聞稿提供連結,並上傳本局臉書宣導。


裁示:本案請使用科、營建科依鄭專門委員意見配合辦理。

(使用科、營建科)
  • 陸、散會。

    (上午11時5分)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86186520https://dba.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29865E9C58FFD1CC&s=DE1919ADADBC34D0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第11123次處務會議紀錄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第11123次處務會議紀錄
時間:民國111年6月15日上午9時30分
地點:視訊會議
主席:劉美秀處長
紀錄:馬永禎
出(列)席人員: 洪德豪 李松鶴 鄭大川 梁志遠 洪崇嚴 侯炳基 李秋林代 楊銧煜 張智勝代 楊桂環 劉文麗 陳威廷 曾美惠 周楷紘 王瑞霖 李淑娥 李秉謙 蘇志展 謝政安
  • 壹、轉達本週第2197次市政會議及第776次主管會報指(裁)示事項:
一、鑒於市議會市政總質詢提及本處網站「建管小百科」之內容未適時更新修正,請全面再檢視更正不合時宜資訊,並就屋頂既存違建之管理政策,適時發布新聞稿廣為宣導。

(建照科、施工科、使用科、公寓大廈科、營建科、違建處理科、違建查報隊)
主席指示:本案請使用科、公寓大廈科注意將相關業務新訂措施及作業程序事項,修正本處網站資訊內容。

(使用科、公寓大廈科)
二、東區門戶AR1-2商業區基地未臨接二條道路,擬修正都市計畫供商場使用,得否不受建築技術規則之限制,請速函報內政部釋示。

(建照科)
三、「臺北市建築物有效日照檢討辦法」修正案已提報市政會議審議通過,請發布新聞稿對外說明。

(建照科)
四、老舊公寓大廈「有危險之虞」之認定條件,請依內政部營建署之會議決議盤點建築物數量,依限回報營建署彙整。

(公寓大廈科)
主席指示:本案盤點結果請公寓大廈科向處長報告。

(公寓大廈科)
五、局法專提報:111年5月份本處訴願逾期答辯案計2件。

仍請科室主管於訴願案之「公文流程清單」,進行分析答辯使用天數,協助承辦同仁,確實掌握簡易答辯技巧,掌握答辯20日有效時日內之前5日,建立由科室登記桌列管警示簽辦,即時函送法務局,避免逾期。

(公寓大廈科)
  • 貳、本處第11122次處務會議指(裁)示事項執行情形。

    (略)
裁示
一、有關本府Mail2000電子信箱檔案備份一節,請主管轉知同仁依資訊室提供操作手冊自行處理。

(各科室隊、資訊室)
二、請建照科加速處理「臺北市新建建造執照劃設消防車輛救災活動空間指導原則執行原則」簽報作業。

(建照科)
三、為本市建築施工損鄰鑑定機構資格審認一案,仍請施工科儘速排會研商。

(施工科)
  • 參、各業務科室隊重點工作提報:(略)
裁示
一、議員建議市府將公寓大廈公共空間地板鋪面防滑係數入法一案,請建照科針對建築基地內法定空地鋪面等通盤考量,並請洪總工程司、梁副總工程司共同研究討論。

(建照科)
二、參考比照新北市更新案建築執照初審方案,請建照科與更新事業科先行研究討論。

(建照科)
三、請施工科持續召會研商本市舊有建築物依臺北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第32、33及34條規定申領使照作業原則。

(施工科)
四、議員質詢市有建物申報及補強問題,請使用科召會確認權責機關處理情形,納入市長室會議簡報說明。

(使用科)
五、市議會將排審「臺北市競選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修正案,請公寓大廈科整理說帖簡報儘速提報處長;議員關心布條廣告規範部分,亦請研擬條文提供議會參審。

(公寓大廈科)
  • 肆、提案報告(討論):(略)
一、會計室提報:111年5月份預算執行情形月報表。


裁示:請各科室隊主管督導同仁落實分配數執行率,管控各類預算工作計畫進度。

(各科室隊)
二、總工程司室提報:
(一)本處法規整理計畫報告。


(二)市長室列管預警案件表。


(三)宣導7月1日前上網填寫111年度本府員工滿意度調查案。


(四)超過26日未結公文表。


裁示
(一)請使用科加速處理「臺北市建築物室內裝修審核及查驗作業事項準則」修正案。

(使用科)
(二)市長室列管預警案件,請權責科隊依限期規劃積極處理。

(業務科隊)
(三)111年度本府員工滿意度調查案,請主管轉知同仁於系統開放時間為6月20日至7月1日填答完成。

(各科室隊)
(四)超過26日未結案件,請正工程司以上主管督導同仁儘速辦結。

(建照科、使用科、公寓大廈科、施工科)
  • 伍、臨時報告:
一、洪總工程司臨時報告
(一)為「臺北市建築物工程施工損害鄰房鑑定手冊」更新修復項目及單價一案,請施工科從速洽請相關公會提供意見後開會討論。


(二)常開式防火門公安申報檢查文件及相關圖例,請使用科納入法令彙編,並依李主任秘書指示,再次發文相關檢查機構及公會於申報時標示防火門屬性。


(三)請使用科從速洽請臺北市建築師公會依本市建築物室內裝修抽查作業專案小組會議決議,建立工業區檢視機制SOP。


(四)近期台電宣布設置充電樁優惠電價方案,建議公寓大廈科納入「臺北市社區電動車增設充電設備管理辦法參考範本」修正改版內容。


(五)配合營建署調查本市公共建築物無障礙設施勘檢人員不適任解聘執行情形,請營建科再行確認盤點,並加強相關管理措施,研議記點究責制度。


裁示:請施工科、使用科、公寓大廈科、營建科依洪總工程司意見配合辦理。

(施工科、使用科、公寓大廈科、營建科)
二、李主任秘書臨時報告
(一)使用科訴願答辯內容誤植原處分字號問題,請核稿人員注意督導,並請主管協助新進法務同仁加強控管訴願案件處理時效。


(二)議員關心已拆除之老舊違章建築適用危老重建可行性個案,請建照科協助查明處理。


裁示:請使用科、建照科依李主任秘書意見配合辦理。

(使用科、建照科)
  • 陸、主席指示事項:
一、市議會工務部門質詢、市政總質詢等首長承諾事項,請權責科隊積極處理於期限完成。

(業務科隊)
二、因應COVID-19疫情趨緩,自下週起除確診或居隔同仁外,本處取消居家辦公措施,請業務科隊主管協助同仁逐步恢復正常外勤業務。

(各科室隊)
三、重申上班時間勿於網路社群平台留言,請主管轉知同仁為維持良好辦公紀律,公務員不得於上班時間從事與公務無關之行為。

(各科室隊)
  • 柒、散會。

    (上午11時10分)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86153990https://dba.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29865E9C58FFD1CC&s=5DB510CE0A1A6BDF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第11122次處務會議紀錄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第11122次處務會議紀錄
時間:民國111年6月8日上午9時30分
地點:視訊會議
主席:羅文明副處長
紀錄:馬永禎
出(列)席人員: 洪德豪 李松鶴 鄭大川 梁志遠 謝政憲代 陳俊仁代 莊家維代 楊銧煜 李豪偉 楊桂環 劉文麗 陳威廷 曾美惠 周楷紘 王瑞霖 李淑娥 蘇志展 謝政安 梁建智
  • 壹、轉達本週第2196次市政會議及第775次主管會報指(裁)示事項:
一、東區門戶子計畫AR1-2基地未面臨二條道路,得否排除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21條、第129條檢討,請依6月7日邵總工程司召開研商會議結論續處。

(建照科)
主席指示:本案請建照科預為因應後續研簽事項。

(建照科)
二、東區門戶南港轉運站東站BOT案之建造執照是否涉及法定空地重複使用疑義案,請從速查復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建照科)
三、內政部營建署6月9日召開會議研商老舊公寓大廈「有危險之虞認定條件」,請衡酌行政管理量能,適切表達本府立場。

(公寓大廈科)
主席指示:本案請公寓大廈科提報可執行目標值,請使用科協助釐清老舊公寓大廈未申報公安數量,並請梁副總工程司協助說明。

(公寓大廈科、使用科)
四、市長室會議報告松山區慶城街拆除執照爭議案,請續依裁示訂定通案處理原則,並就個案有異議之相對人予以行政指導。

(建照科)
主席指示:本案請建照科確認修正受理拆除執照申請案件審查原則(草案)後續法制程序,並掌握個案處理時機。

(建照科)
五、議員質詢本市私有建築物耐震補強無具體成效,請配合中央修法提高階段性補強之補助額度及減免詳細評估等政策,結合本市危老工作站加強新聞宣導。

(使用科)
六、請主管確實轉知同仁,勿於上班時間利用公務電腦於網路社群平台進行私人的評論或發文。

(各科室隊)
  • 貳、本處第11121次處務會議指(裁)示事項執行情形。

    (略)
裁示
一、請各科室隊主管注意督導疫情期間仍應落實請假代理制度,避免影響正常公務運作。

(各科室隊)
二、臺北市西區門戶計畫臺北車站特定專用區C1、D1土地開發案執照等本府重大專案,請權責科隊掌握時程專案處理。

(建照科、各科室隊)
三、請建照科儘速確認陳副秘書長主持劃設消防車輛救災活動空間議題府級政策協調會議備忘錄內容,訂定「臺北市新建建造執照劃設消防車輛動線及救災活動空間執行原則」加速報府核定程序。

(建照科)
四、修正「臺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規則」部分條文草案已進行預告程序,請違建查報隊洽請法務局預為安排法規審查時間。

(違建查報隊)
  • 參、各業務科室隊重點工作提報:(略)
裁示
一、本府社宅、重大專案公共工程等預計於今年底前領得使用執照案件,請施工科注意積極協助處理。

(施工科)
二、公安稽查不合格場所等各類持續追蹤列管案,請權責科隊加速清理積案。

(使用科、各科室隊)
三、為建物排水設備後續查處機制,請使用科發文權責機關卓處。

(使用科)
四、本府市政大樓親子劇場公安改善計畫進度,請使用科協助追蹤。

(使用科)
五、本市危老重建推動專案統計資料,請使用科提供公寓大廈科納入輔導成立管理組織作業。

(使用科、公寓大廈科)
六、請人事室協助違建處理科違建區隊人力補充問題。

(違建處理科、人事室)
七、本府Mail2000電子信箱即將於6月底關閉,全面改用Outlook公務信箱,請主管轉知同仁配合檢視確認新電子郵件帳號運作正常,並請資訊室協助處理舊信箱1年內檔案備份事宜。

(各科室隊、資訊室)
  • 肆、提案報告(討論):(略)
一、處本部提報:本府111年5月25日第220次主任秘書會報紀錄。


裁示
(一)本案請主管轉知同仁配合辦理。

(各科室隊)
(二)為加速訴願答辯處理時效,請業務科隊正工程司(秘書、專員)比照公文催辦機制,督導承辦同仁儘速結案,並請各科隊法務員協助釐清案情複雜、調卷繁複案件,以降低逾期件數。

(業務科隊)
二、總工程司室提報:
(一)本處法規整理計畫報告。


(二)市長室列管預警案件表。


(三)有關「臺北市政府111年開放文件格式推廣計畫」公文附件採用開放文件格式之比例計算調整案。


(四)超過26日未結公文表。


裁示
(一)請主管督導法務人員注意修正法案相關法制作業流程,依規定程序會辦各級法務人員。

(業務科隊)
(二)增列「受理拆除執照申請案件審查原則」及「臺北市未完成公共設施之建築基地申請建築執照出入通路處理原則」兩案納入第一類優先列管法規,請建照科掌握修法進程。

(建照科)
(三)市長室列管士林區岩山里里長反映保護區開發一案,本處PM為羅副處長,請建照科儘速安排與里長溝通。

(建照科)
(四)本府111年開放文件格式推廣計畫調整統計範圍以發文件之附件計算為主,請主管轉知同仁配合處理,並請同仁確認已安裝開放文件格式系統。

(各科室隊)
(五)請業務科主管於下次會議前確認未結公文之承辦同仁正確性。

(業務科)
  • 伍、臨時報告:
一、洪總工程司臨時報告
(一)修正「臺北市政府新建及改建廁所設置原則」部分條文案,請建照科加速簽報法制作業。


(二)疫情期間危老重建計畫案件補正期限,請建照科研議放寬處理。


(三)為申辦本市建築施工損鄰鑑定機構資格審查問題,請施工科儘速簽報開會審認。


(四)本市室內裝修抽查專案小組會議針對工業區簡裝方案決議事項,請使用科追蹤公會試辦運作情形。


(五)審計處針對更新案件採綠建築設計容積獎勵、綠建築標章屆滿延續認可等問題,請使用科簽報召開跨局處會議研商後續列管分工事宜。


(六)研考會抽檢本處災害防救準備情形,建議檢討「公寓大廈科災害應變拆除危險廣告物標準作業程序」一節,請公寓大廈科於7月底前完成修正。


(七)桃園市建築師事務所反映本市「建築執照書圖文件電子化線上申請系統」設計人登錄僅有「桃縣建開證」選項一案,請資訊室一併檢視六都改制後登錄選項問題,於本週內處理修正。


裁示:請依洪總工程司意見配合辦理。

(建照科、施工科、使用科、公寓大廈科、資訊室)
二、李主任秘書臨時報告:府級公共安全聯合稽查小組要求建立本市建築物常開式防火門標註數量基礎資料,請使用科發文相關公安申報機構提供檢查統計情形。


裁示:本案請使用科依李主任秘書意見配合辦理,並請建照科、施工科協助檢視相關圖說,統計提供使用科彙整。

(使用科、建照科、施工科)
三、政風室王主任臨時報告
(一)為避免公職人員之關係人向本府申請之補助案件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政風處請各機關確實辦理補助資訊公告事宜,並將訂定相關明確規範,屆時再提供各科室隊協助檢視。


(二)請主管宣導同仁,列為密等以上公文書應依規定使用「機密檔案專用封套」,於會核其他單位或須陳核至機關首長之傳遞過程加以彌封蓋章,避免洩密情事發生。


裁示:請各科室隊主管轉知同仁依規定處理。

(各科室隊)
  • 陸、散會。

    (上午11時10分)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