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州屬和聯邦直轄區 - 維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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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是一個由13個州和3個聯邦直轄區組成的聯邦國家。

11個州屬和兩個聯邦直轄區位於馬來半島,另外兩個州屬和一個聯邦直轄區則位於婆羅洲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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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是一個由13個州[註1]和3個聯邦直轄區組成的聯邦國家。

11個州屬和兩個聯邦直轄區位於馬來半島,另外兩個州屬和一個聯邦直轄區則位於婆羅洲島。

目次 1州和聯邦直轄區 1.1州 1.2聯邦直轄區 2治理 3新加坡與文萊 4參見 5注釋 6參考文獻 州和聯邦直轄區編輯 參見:馬來西亞首都與各州首府列表  玻璃市 吉打 檳城 吉蘭丹 登嘉樓 霹靂 雪蘭莪 森美蘭 馬六甲 柔佛 彭亨 砂拉越 沙巴 納閩 吉隆坡 布城 西馬 東馬 藍色代表州屬 紅色代表聯邦直轄區 南中國海 馬六甲海峽 泰國灣 蘇祿海 西里伯斯海 汶萊 印度尼西亞 印度尼西亞 印度尼西亞 菲律賓 新加坡 泰國 州編輯 州旗 州徽(英語:ListofMalaysiancoatsofarms) 州 首府 皇城 人口[2] 面積(km²)[3] 地區車牌代碼 電話區號(英語:TelephonenumbersinMalaysia) 縮寫 ISO FIPS(英語:FIPS10-4) HDI 部分 州元首     柔佛 新山市 麻坡 3,764,300 19,210 J 06(麻坡縣及東甲縣)、07 JHR MY-01 MY01 0.818 馬來西亞半島 柔佛蘇丹     吉打 亞羅士打 安南武吉(英語:AnakBukit) 2,180,600 9,500 K 04 KDH MY-02 MY02 0.800 馬來西亞半島 吉打蘇丹     吉蘭丹 哥打巴魯 哥打巴魯 1,885,700 15,099 D 09 KTN MY-03 MY03 0.771 馬來西亞半島 吉蘭丹蘇丹     馬六甲 馬六甲市 - 930,700 1,664 M 06 MLK MY-04 MY04 0.826 馬來西亞半島 州元首     森美蘭 芙蓉 神安池(英語:SeriMenanti) 1,130,300 6,686 N 06 NSN MY-05 MY05 0.821 馬來西亞半島 嚴端     彭亨 關丹 北根 1,674,600 36,137 C 03(雲頂高原)、05(金馬崙高原)、09 PHG MY-06 MY06 0.797 馬來西亞半島 彭亨蘇丹     檳城 喬治市 - 1,774,600 1,048 P 04 PNG MY-07 MY09 0.886 馬來西亞半島 州元首     霹靂 怡保 江沙 2,512,100 21,035 A 05 PRK MY-08 MY07 0.808 馬來西亞半島 霹靂州蘇丹     玻璃市 加央 亞婁 254,400 821 R 04 PLS MY-09 MY08 0.798 馬來西亞半島 玻璃市拉惹     雪蘭莪 莎阿南 巴生 6,528,400 8,104 B 03 SGR MY-10 MY12 0.843 馬來西亞半島 雪蘭莪蘇丹     登嘉樓 瓜拉登嘉樓 瓜拉登嘉樓 1,245,700 13,035 T 09 TRG MY-11 MY13 0.792 馬來西亞半島 登嘉樓蘇丹     沙巴 亞庇 - 3,903,400 73,631 S 087-089 SBH MY-12 MY16 0.703 東馬來西亞 州元首     砂拉越 古晉 - 2,812,800 124,450 Q 081-086 SWK MY-13 MY11 0.737 東馬來西亞 州元首 聯邦直轄區編輯 州旗 州徽(英語:ListofMalaysiancoatsofarms) 州 首府 人口[2] 面積(km²)[3] 地區車牌代碼 電話區號(英語:TelephonenumbersinMalaysia) 縮寫 ISO FIPS(英語:FIPS10-4) HDI 部分     吉隆坡 吉隆坡 1,883,700 243 W/V 03 KUL MY-14 0.857 馬來西亞半島     納閩 維多利亞鎮 100,000 91 L 087 LBN MY-15 MY15 0.777 東馬來西亞     布城 布城 103,800 49 Putrajaya/F 03 PJY MY-16 0.854 馬來西亞半島 治理編輯 九個馬來州屬被一名世襲統治者統治,緊接着是作為政府首腦的州務大臣。

柔佛、吉打、吉蘭丹、彭亨、霹靂、雪蘭莪和登嘉樓的統治者稱為蘇丹。

森美蘭統治者稱為嚴端,玻璃市州統治者稱為拉惹。

國家元首作為聯邦首長,在九名馬來統治者中選出(實際為輪流擔任),任期五年。

英國前殖民地檳城、馬六甲、沙巴和砂拉越由州元首領導,緊接着是首席部長作為首腦。

各州皆有一院制的州議會。

州議員在各自的選區選舉而生。

由州統治者委任的州政府首長通常為議會中的多數黨領袖。

州議會每屆的任期為五年,除非被州統治者在州政府首腦的建議下提早解散。

通常,馬來半島的州議會都會與國會同步解散,以便州議會選舉可以與國會選舉同步進行。

然而,州統治者仍有權解散州議會。

作為聯邦制國家,馬來西亞的治理權分配與聯邦政府和州政府。

聯邦政府和州政府特定的責任在馬來西亞憲法第九表中列出。

新加坡與文萊編輯   新加坡從馬來西亞於1963年9月16日成立以來一直是馬來西亞的州屬,直到1965年8月9日獨立。

  文萊曾被邀請加入馬來西亞聯邦,但基於幾項問題,包括文萊蘇丹在馬來西亞的地位、文萊石油稅分配和反對黨在斯里巴加灣市進行的抵抗而拒絕。

參見編輯  馬來西亞主題 馬來西亞各州領袖列表 馬來西亞旗幟列表行政區劃: 馬來西亞行政區劃 馬來西亞省份 馬來西亞縣份 鄉(東南亞) 地方政府(馬來西亞)注釋編輯 ^《馬來西亞聯邦憲法》第一條第二款:聯邦各州須為— (a)馬來亞州,即柔佛、吉打、吉蘭丹、馬六甲、森美蘭、彭亨、檳城、霹靂、玻璃市、雪蘭莪和登嘉樓;和 (b)婆羅洲州,即沙巴和砂拉越。

[1] 參考文獻編輯 ^Constitution(Amendment)Act2022(PDF)  ^2.02.1PopulationbyStatesandEthnicGroup.DepartmentofInformation,MinistryofCommunicationsandMultimedia,Malaysia.2015[12February2015].(原始內容存檔於12February2015).  ^3.03.1LaporanKiraanPermulaan2010.JabatanPerangkaanMalaysia:27.[24January2011].(原始內容存檔於2010-12-27).  取自「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马来西亚州属和联邦直辖区&oldid=71263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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