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財產權怎麼定義?有哪些種類?著作人死後還能想享有嗎?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著作財產權保障的是著作人的財產與經濟上利益,其中包含重製權、公開口述、播送、上映、演出、傳輸、展示權、改作權、編輯權、散布權、出租權等等。

By法律人編輯-Lulu.2022-08-09著作財產權是什麼?著作財產權保障的是著作人在財產與經濟上的利益,和著作人格權保障著作人的人格利益不同。

並且,著作財產權不具有一身專屬性,可以轉讓或授權給著作人以外的自然人或法人(著作權法§36、§37)。

著作財產權的種類依著作權法規定,著作財產權可再細分為以下11種權利:1.重製權(著作權法§22)是指著作權人可以印刷、複印、錄音、錄影、攝影、筆錄或其他方法直接、間接、永久或暫時重複製作其創作(著作權法§3第1項第5款)。

如果是在音樂或戲劇等藝術作品演出時錄音、錄影,或是依照建築設計圖或建築模型來建造房屋,也都算是重製的一種。

2.公開口述權(著作權法§23)指著作權人可以用言詞或其他方法向公眾傳達著作內容,如:演講、朗誦等(著作權法§3第1項第6款)。

3.公開播送權(著作權法§24)指著作權人可以用有線電、無線電或其他器材,以聲音或影像的方式向觀眾傳達著作內容,如:廣播、電視節目等(著作權法§3第1項第7款)。

4.公開上映權(著作權法§25)著作權人可以用視聽機或其他傳送影像之方法,向公眾傳達著作內容,如:電影放映、直播等(著作權法§3第1項第8款)。

5.公開演出權(著作權法§26)是指著作權人可以演技、舞蹈、歌唱、彈奏樂器等方式,向現場之公眾傳達著作內容,如:戲劇公演、演唱會等(著作權法§3第1項第9款)。

6.公開傳輸權(著作權法§26-1)著作權人可以有線電、無線電之網路或其他通訊方法,藉聲音或影像向公眾提供或傳達著作內容,且觀眾可以自行選定接收著作內容的選定之時間、地點,如:將作品放上網路供人下載(著作權法§3第1項第10款)。

7.公開展示權(著作權法§27)著作權人可以公開向大眾展示著作內容,如:舉辦展覽(著作權法§3第1項第13款)8.改作權(著作權法§28)指著作權人可以用翻譯、編曲、改寫、拍攝影片等方法,就原著作的內容另為創作,如:改編電影、小說等(著作權法§3第1項第11款)。

9.編輯權(著作權法§28)著作權人可以決定是否要將自己的作品交由他人編輯、收錄在其他著作中,如:將文章收錄於文集、文選中。

10.散布權(著作權法§28-1)著作權人可以決定是否將著作之原件或重製物提供公眾交易或流通,如:公開販售、贈與自己的作品給他人(著作權法§3第1項第12款)。

11.出租權(著作權法§29)著作權人可以決定是否要將作品出租予他人閱覽、使用。

著作人死後,還能想享有著作財產權嗎?答案是可以的。

根據著作權法§30第1項規定,著作財產權的存續期間原則上為著作人之生存期間及其死亡後50年內,也就是說,在著作人死亡後50年內,擁有其著作財產權之人都可以持續獲得該著作所帶來的經濟上利益。

但攝影、視聽、錄音及表演等作品則是例外,其著作財產權的存續期間為著作公開發表後50年內,意即著作財產權的時效是從公開發表後開始起算,50年後即消滅,即使著作人依然在世,亦不得主張著作財產權。

讓法律人APP幫你實現「法規隨手查自由」!不只是著作權法!免費的法律人APP收錄並定期更新超過10,000部全國法規、釋字、判例、座談、大法庭和法律用語!一站搞定你的搜索需求,再也不用開多個瀏覽器分頁了!結語:本文為大家整理了著作財產權的定義、種類和時效,希望能幫助大家對著作權相關的法律規定有更深入的了解。

參考資料:1著作權法著作財產權分享至Facebook分享至Line相關文章著作人格權是指著作人對自身著作可以主張的非財產上權利,包含姓名表示權、公開發表權、禁止不當修改權等權利。

保存登記又稱「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也就是新建的房屋第一次向地政機關辦理所有權的登記,在登記完成後,才會取得所有權狀。

文章分類刑法民法公文用語公職考試法律系民事訴訟法猜你想看著作人格權包含哪些權利?可以轉讓嗎?期限有多久?保存登記是什麼?建物保存登記申請流程、費用一次看!遺產分配懶人包-特留分、應繼分是什麼?比例怎麼算?免費下載App免費下載App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