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學年度第一學期學生宿舍提前進住申請相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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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繳交250元行政手續費,及自申請預定入住日起至完成取消申請當日止,每日150元之短期住宿費用。

二、繳費相關注意事項:. (一)繳費日期:辦理進住手續前。

(二)住宿費繳費 ... 跳到主要內容區 108學年度第一學期學生宿舍提前進住申請相關事項 主旨:公告108學年度第一學期學生宿舍提前進住申請相關事項 說明: 一、申請說明: (一)申請資格:108學年度第一學期已確定床位之住宿生,不含來校交換生。

惟有違規記點10點或住宿費繳費紀錄異常者、開放申請期間屬停權狀態者,須待前述原因消除後始得申請。

(二)開放提前進住之住宿日期及時間:108年8月19日起至9月6日之上班時間,非上班時間不受理進住手續。

(三)系統開放申請時間:自108年8月6日10:00起至9月6日9:00止。

須於預定入住日三個工作天前完成線上申請。

未於三個工作天前完成線上申請須繳交行政手續費250元。

(四)申請網址:http://dorm.osa.ncku.edu.tw/index_overseas.php (五)住宿安排:由輔導員依床位狀況安排,須配合轉換宿搬遷。

(六)取消申請方式及收費標準:經通知住宿安排後,請洽輔導員辦理。

須繳交250元行政手續費。

(七)異動申請方式及收費標準:自申請預定入住日起,請洽輔導員辦理。

須繳交250元行政手續費,及自申請預定入住日起至完成取消申請當日止,每日150元之短期住宿費用。

二、繳費相關注意事項: (一)繳費日期:辦理進住手續前。

(二)住宿費繳費方式:至各校區自動繳費機繳交。

(三)住宿費計費方式:每日150元,住宿期間電費另計。

(四)電費計算方式與繳交時間:依暑假收費標準3.48元/度。

請依各舍規定時間繳費。

(五)入住前須先繳交108學年度第一學期住宿費,並於入住時出示繳費收據。

三、辦理進住手續(缺一不可): (一)辦理時間:上班時段(週一至週五09:00至12:00、13:00至17:00)。

須申請者本人親自辦理,不得委託他人代辦。

若申請後因特殊原因無法配合時間進住者,請洽各宿舍輔導員。

(二)辦理地點:請至各棟宿舍洽管理人員辦理。

(三)辦理所需物品: 1、身分證明文件。

2、提前進住短期住宿費收據。

3、108學年度第一學期住宿費收據。

4、住宿資料卡(須自行於系統填寫後列印)。

四、提前入住床位與108學年度第一學期床位不同者須於辦理搬遷: (一)搬遷時間:依輔導員通知時間為準。

逾時完成離宿清點者違規記點5~8點,另加收逾時歸還寢室費用每日200元及1000元清潔費。

(二)辦理方式:按各宿舍離宿規定辦理。

※請注意:有違規記點者將影響日後各項床位申請! 五、申請注意事項: (一)住宿期間,受勒令退宿處分或自行申請退宿者,其已繳納之住宿費不予退費。

(二)住宿期間,將進行不定時抽查。

如查獲未申請提前進住卻以個人物品佔用空位或私自進住者,將依住宿相關管理規定及學生獎懲要點處理。

六、問題反應或詢問:請洽住服組承辦人董先生([email protected],886-6-2757575#86347   瀏覽數: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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