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番路鄉黎明國民小學校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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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番路鄉黎明國民小學校規
第一條 目的(1)本校校規的訂定,乃在為學校尚在成長階段、心智未成熟的孩子明 定行為規範,藉由校規適宜的約束和管理,輔導孩子們走上正軌,以 確保能照顧孩子們的安全,同時也對孩子的父母親負責。
(2)本校規經由校務會議討論並通過,自公布日起實施。
第二條 作息(1)每天準時上下學,準時上學,不無故遲到。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