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ffer簽了以後,公司和個人的這些法律責任你知道嗎? - 人人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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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發了Offer反悔能賠償損失嗎? 現在越來越多的公司在入職前,都會採用發錄用通知函/入職邀請函(Offer)的方式 ... 人人焦點 影視 健康 歷史 數碼 遊戲 美食 時尚 旅遊 運動 星座 情感 動漫 科學 寵物 家居 文化 教育 故事 Offer簽了以後,公司和個人的這些法律責任你知道嗎? 2020-12-23阿勒頗犀牛 簽了Offer不去,要承擔什麼法律責任?公司發了Offer反悔能賠償損失嗎?現在越來越多的公司在入職前,都會採用發錄用通知函/入職邀請函(Offer)的方式。

通知函會列明職位,入職時間,入職所需提供的資料以及待遇情況和試用期等基本信息,並要求應聘者在指定時間內回復確認,以敦促應聘者儘快辦理相關手續,做好入職準備。

畢竟是簽了字的書面文件,對於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分別意味著什麼呢?無論是勞動者還是用人單位,如果簽字後出現了反悔,我們該如何應對呢?本期我們就來說說這個問題。

錄用通知函,無論是法律理論界還是法院的判例中,都被認爲是法律理論中的「要約」。

對於企業來說,通知函到達候選人後便已生效,對企業產生法律約束力,不得隨意撤回。

而勞動者若按照「要約」的要求,進行了簽字並回復,同樣在法律上認定爲「承諾」。

意味著雙方就建立勞動關係已經達成了初步一致,同意下一步簽署正式勞動合同。

至此,雙方實際上已經訂立了一份針對勞動合同的「協議」,雙方要按照約定履行彼此的義務,即簽訂勞動合同。

只不過這份協議的內容非常簡單和約束力也極爲有限。

一切還要以最終簽訂的勞動合同為準。

對於企業來說,錄用通知函發出後,如果反悔,不錄用候選人,是違約行爲。

違背了誠實信用原則,要承擔締約過失責任。

對候選人因此遭受的合理損失,進行賠償。

這裡的合理損失,需要根據實際情況由仲裁員或法官進行裁判。

比如候選人已經因此通知函從原單位辭職,並且按照要求進行了體檢等相關準備工作,那麼候選人因爲公司單方面取消入職而損失的工資收入以及體檢費用等都有可能認定爲合理損失(有相關判例支持)。

不過具體賠償額的認定要根據實際情況決定,不能一概而論。

如果企業反悔,請第一時間發撤銷通知給勞動者。

如果能夠在通知函到達勞動者之前撤回,屬於合法撤回。

但從實踐角度講,使用電子郵件通知,發出和收取幾乎是同一時間。

所以我們建議公司這種情況下要第一時間與勞動者進行友好協商,力爭將勞動者的損失降到最低,從而也減少自己承擔的締約過失責任。

如果損失確已發生,也請持積極態度對勞動者適度補償,避免陷入訴訟或仲裁的境地。

對於勞動者來說,在回復用人單位Offer後如果決意反悔,請先關注Offer中是否有相關違約賠償的條款。

如果沒有相關條款,本著誠實信用原則和基本的職業素養,要及時與用人單位進行溝通,明確無法入職的意願,儘量減少用人單位的損失。

通常來講,企業不會也無法追究勞動者的責任。

當然也有例外,比如候選人承擔的是某種稀缺技術工種或者高級管理職位,用人單位爲了引進該候選人已經採購了相關設備或者進行了其他對應的準備工作,爲此產生了合理的損失。

那麼這種情況下候選人還是要小心,可能需要承擔違約帶給用人單位的部分損失。

最棘手的情況,就是用人單位在通知函或者Offer中規定了違約條款,如果候選人沒有按照約定入職,則要承擔XX元的違約金。

這種情況我們從實踐角度建議,候選人依然要與用人單位及時溝通,因爲90%的單位即使規定了此條款也不會因爲此事與勞動者對簿公堂。

即使公司起訴,法官也不會輕易支持此類違約金,而是要求用人單位提供證據來證明由此帶來的實際損失,根據損失確定是否需勞動者賠償。

所以提前溝通,降低用人單位的潛在損失,是幫助對方也是幫助勞動者自己。

好了本期就到這裡,有什麼不明白的地方歡迎留言或者郵件,謝謝大家。

相關焦點 簽了Offer又變卦,該怎麼辦?要付法律責任嗎...... 經歷過N輪「地獄式面試」後終於拿到了Offer此刻,你應該是穩穩妥妥等去新公司報到了~但是不按套路出牌的事兒時有發生比如,公司和你簽了Offer後,臨時要變卦 此刻,你怎麼辦?去告公司,讓公司賠錢?怎麼賠?該賠你多少錢?這是有些公司不靠譜,把你給「涮了」 但是,如果,你在簽了Offer後  忽然改變主意了,你該怎麼做?給公司打個電話,賠禮道歉? 收到offer後,我被公司毀約了,怎麼辦? 「收到offer後,我被公司毀約了!」最近收到好朋友的求助:「公司明明發了offer,在準備要簽的時候,被公司收回,這種情況可以告對方嗎?」越來越多的應屆畢業生被不負責任的企業坑慘了,不管你是在拿offer的路上,還是已經在準備接受人生「第一個工作offer」下面這些注意事項你必須要了解:三方協議和offer有什麼區別? 企業發offer反悔不錄用怎麼辦?收集這些證據,offer也有法律效力 一個朋友年前面試一家公司,通過後對方給他發了offer還迫不及待的一直催著朋友快入職,朋友是管理幹部,辭職的時間周期相對比較長,最後好不容易在春節前辦完離職手續,恰逢春節放假又剛好遇到肺炎復工延期,公司那邊就讓朋友先在家等通知,誰知道一等就等到了三月份,那邊HR發來一個郵件說明公司受很大影響 發完Offer又反悔?公司被起訴賠5萬!這些法律紅線不能碰 疫情期間,某公司幾輪視頻面試,簽電子合同,到發Offer,歷盡千辛萬苦終於把勞動者招來了。

可沒幾天上級單位突然空降人選,但Offer勞動者已經確認,辦完離職手續併到該公司附近租房。

HR沒辦法,厚著臉皮電話通知Offer撤銷。

對此,勞動者氣憤不已,起訴到法院,主張該公司賠償經濟損失5萬多元。

「簽完offer和三方協議後,我突然想毀約了……」 秋招即將接近尾聲,很多同學都拿到了心儀offer,簽了三方協議,萬事大吉只等入職。

可是還有一部分同學,面臨著以下問題:簽完三方協議,後悔了;拿到了offer,卻有了更好的機會;想考研或報考事業單位,猶豫要不要簽三方;......今天,小英一次性幫你們搞定這些磨人的問題。

這些公司的offer千萬不能接!原因都在這裡 Offer與勞動合同的法律性質一樣嗎?準確來說,offer只是用人單位向求職者發出的要約,它並不是勞動合同,而是公司單方對求職者發出的聘用意向,但這並不代表offer對用人單位沒有法律效力。

如果求職者同意並且符合offer入職需要的規定條件,用人單位就應該以offer承諾的內容如期與求職者訂立勞動合同,否則用人單位需要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校招必看:意向書和口頭offer有多靠譜? 社會小白終於要開始接受毒打了嗎」領英用戶@KateYang「我唯一一次切身經驗是大學畢業以後的第一個offer,是一個NGO組織的offer.當時沒有職場經驗完全不知道如何應對,不過也因此走向了一條和我本專業沒太多關係的HR之路。

拿到offer跳槽,新公司卻反悔了,offer到底有沒有法律效力? 該求職者要求追究該培訓學校的法律責任。

最終,該求職者接受培訓機構支付兩個月工資及住房押金的賠償條件,雙方達成和解。

微蜂網人力資源大咖思維哥張銳老師分析用人單位發出《錄用通知書》後又單方反悔,致使勞動者權利受損的現象並非少見,不少用人單位認爲錄用通知書沒有法律約束力,反悔也沒有法律責任,這是錯誤的。

公司發了offer又反悔,需要承擔什麼責任? 然而在實務操作中有一些企業對於錄用通知的性質認識不清,在發出錄用通知後又反悔,殊不知此中蘊藏著巨大的法律風險,今天就帶大家看一個案例~小甲原是一家公司的部門經理。

2013年12月小甲通過應聘收到A公司電子郵件形式發來的offer,告知她已被錄用,offer中寫明了報到日期、職位、薪酬等信息。

收到offer後小甲回復同意被錄用並確認將按預定時間到崗。

公司對員工發出offer後,可以拒絕錄用嗎? #01問題的提出:公司對員工發出offer後,可以拒絕錄用嗎?那麼,公司對員工發出offerletter(入職邀請函)後,可以反悔並拒絕錄用嗎?其實在法律界,對於offer或者稱爲入職邀請函、錄用通知書等,並沒有一個特定的法律用語或者規範,但對於offer的法律性質,卻有統一的認識。

法律理論界傾向按照《合同法》中對於「要約」要素的處理方式來認定offer的法律效力。

並且,這種觀點也已得到目前已有的勞動爭議仲裁或判決的支持。

比武簽下「生死狀」,法律認嗎? 虔法君腦洞清奇,除了馬老先生的安危以外,第一時間想到的還有比武中「生死狀」的法律效力問題(不知馬保國老先生簽了沒,幸好據說其目前已無大礙)。

類似這樣的↓▲電影《霍元甲》中霍師傅上擂台前也簽「生死狀」當然,「比武」不僅僅存在於電視劇和武俠小說。

簽了offer後想反悔?請先交8K違約金 如果說走就走,你不僅要面臨上萬元的違約金還有可能被企業拉入黑名單,這些風險你都有充分了解嗎?一般來說,春招和秋招的主要差別是:也就是說你的競爭對手不僅是你的學弟學妹還有一批考研失敗和考公失敗的大軍。

1.海歸只簽兩方協議國內應屆生在找工作簽約時都會涉及三方協議,這是應屆畢業生與單位、學校簽署的正式協議,對單位、學校、個人都有很強的約束力,也是正式的簽約形式。

比武簽下「生死狀」,法律認嗎? 這個事迅速上了熱搜上了熱搜以後,圍繞「傳統武術能不能打」「中國功夫是不是花架子」等問題,網友們展開了激烈討論。

虔法君腦洞清奇,除了馬老先生的安危以外,第一時間想到的還有比武中「生死狀」的法律效力問題(不知馬保國老先生簽了沒,幸好據說其目前已無大礙)。

如何通過offer發放方式,判斷一家公司是否值得去? 他接到一家公司HR的電話,稱小李已經被錄用,要他儘快入職。

小李問對方什麼時候發offer,對方卻說,「你直接來就可以了。

」沒想到小李入職時,HR臨時改了主意。

因爲編制給了另一個從外地回來的員工,只能讓小李簽外包,不僅薪酬福利大打折扣,原先談好的項目分紅也沒有了,社保公積金也由按比例變成了最低標準,小李對此叫苦不迭。

簽了三方協議=工作穩了?學姐親身慘烈經驗告訴你,NO! 企業輕飄飄的一句話換來的卻是畢業生的茫然無措最後不僅應屆生身份沒了工作也沒有著落不管你是在拿offer的路上還是已經在準備進行人生「第一簽」這些注意事項你都必須要了解:三方如何簽署?三方協議和offer有什麼區別? 接受了公司的offer,不去可以麼? 網友@家家諮詢,最近他同時面試了幾家公司,有一家先發了offer,他已經接受了。

另外一家是更想去的,一直在等消息。

如果這家也能發offer的話,肯定就不去第一家了。

放了企業鴿子,這種要承擔責任麼?因此,很多人會把自己接到公司的「offerletter」、電話通知等一類的叫offer,被公司通知面試合格能夠錄用,也說收到了offer。

在法律意義上,offer意爲「要約」,根據《合同法》的規定,「要約」就是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發出要約的一方稱爲要約人,受領要約的一方稱爲受要約人。

令人心動的offer周莫非是誰?周莫非個人資料介紹 《令人心動的offer》最新一期的節目正在熱播,在本期節目播出之後,實習生們要真正的接觸到案子了,這對實習生們來說也是一個不小的挑戰了,而在最新一期的節目裡出現了一爲委託人,不少網友都覺得這個委託人很是熟悉。

那麼這個周莫非就叫是不是洲融呢?那麼周莫非個人資料是什麼? 法律專科生想拿網際網路9k+offer?簡直太太太輕鬆了! 我是18年畢業生,大學專業是法律事務,聽這個專業你是不是認爲這是一個特別有含金量的職業,你現在想到的是港劇和美劇中那些在法庭上高談闊論、力挽狂瀾的法律精英,還是《何以笙簫默》裡帥氣專業的法律系男神何以琛呢? Offer/勞動合同/三方協議,有什麼區別? 一般這種形式在外企中比較常見,另外就是那些不給解決戶口的單位,通常也會跟你簽署一個這樣的offer,然後等你正式工作後,再簽署勞動合同。

▌簽了Offer能毀約嗎?Offer實際上是你和公司之間簽署的一個非正式的合同。

相比較而言對個人和企業的約束力都會比較弱一點。

民法典|這些法律要點你知道嗎? (第一百零一條)5.個人信息和網絡虛擬財產受保護自然人的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

任何組織和個人需要獲取他人個人信息的,應當依法取得並確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傳輸他人個人信息,不得非法買賣、提供或者公開他人個人信息。

(第一百一十一條)法律對數據、網絡虛擬財產的保護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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