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交通新法上路路上隨意攔阻車、人最高罰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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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第1項第11款增訂「在道路上違規攔阻人、車妨礙交通之罰則」,並將於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未來,除執行交通勤務的警察、依法令 ... 出版時間2019/09/27 警方宣導交通新法。

翻攝畫面 新法10月1日上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第1項第11款增訂「在道路上違規攔阻人、車妨礙交通之罰則」,並將於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未來,除執行交通勤務的警察、依法令執行指揮交通、交通稽查任務及各級學校交通服務隊現場導護人員外,其餘於道路上攔阻人、車通行妨礙交通情形,將處行為人或其雇主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

 警方指出,中正一分局轄區位處台北市交通樞紐,轄內台北車站周邊每逢上、下午尖峰時段車流量大,且中央行政機關林立,為維護交通秩序與安全,每日均動員派出所及交通分隊大量警力投入交通指揮及疏導,該分局呼籲駕駛朋友除遵守交通規則、注意行車安全、服從警察、義交及學校導護人員之指揮外,並提醒如公寓大廈警衛、保全人員等切勿在道路上任意攔阻人、車阻礙通行,以免妨礙交通受罰或衍生交通事故。

 中正一分局為加強新法宣導成效,近日由各派出所派員至轄內各公寓、大廈發送傳單提醒警衛、保全人員注意引導車輛時勿有妨礙交通情形;該分局也提醒道路施工單位應聘請合格義交人員(須出示有效之民防人員識別證)於現場指揮交通,避免擅自由施工人員指揮影響交通,違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第1項第11款舉發。

中正一分局強調,維護交通的任務警方責無旁貸,惟因應新法的施行,除於平日落實交通疏導並針對違規行為加強執法外,更需民眾建立正確之觀念,共同維護交通順暢與安全。

(突發中心張芳榮/台北報導) 警方宣導交通新法,路上攔人、車礙交通開罰。

翻攝畫面 警方到大樓宣導交通新法。

翻攝畫面 交通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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