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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並無規定「技術」一定要申請到專利,但如果權利人要禁止他人實施相同的技術,必須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下稱智財局)提出專利申請,並經由智財局審核判斷是否技術符合專利 ... 各國申請流程 專利申請 │ 商標申請 首頁>申請流程>專利申請 專利申請台灣中國大陸香港澳門日本韓國美國歐洲德國 台灣中國大陸香港澳門日本韓國美國歐洲德國 台灣 發明專利申請流程 1.專利介紹 1.1智慧財產是什麼?專利又是什麼? (一)智慧財產權 進入專利前,我們簡單介紹智慧財產權。

依據1967年成立「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公約」的規定,智慧財產權包括:(1)文學、藝術及科學之著作。

(2)演藝人員之演出、錄音物以及廣播。

(3)人類之任何發明。

(4)科學上之發現。

(5)產業上之新型及設計。

(6)製造標章、商業標章及服務標章,以及商業名稱與營業標記。

(7)不公平競爭之防止。

(8)其他在產業、科學、文學及藝術領域中,由精神活動所產生之權利。

簡言之「智慧財產權」,可說是各國法律為了保護人類精神活動成果,而創設各種權益或保護規定的統稱。

(二)專利法目的:促進產業發展 台灣專利法是在1949年1月1日施行開始實行,中間歷經數十次修正,最新的專利法於2017年5月1日實行。

透過參考各國專利發展及台灣審查實務經驗,不斷將專利制度完善化。

回到源頭,專利究竟是什麼?我們就要來看看專利法第1條立法目的。

專利法第1條:為鼓勵、保護、利用發明、新型及設計之創作,以促進產業發展,特制定本法。

由立法目的可以清楚瞭解專利是為了促進產業發展,那如何促進?老話一句,「站在巨人的肩膀,可以看得更遠」。

試想,如果每一位發明人都將自己的技術藏在實驗室中或是腦中,而社會大眾不知道已經有相關的技術,而投入時間及成本研發已經存在世界但不為人知的技術,將會造成產業進步緩慢。

因此,專利法就為鼓勵發明人將自己的發明公開讓社會大眾知道,進而進行改良或再發明,達到產業的加速發展。

 但,為什麼發明人要平白無故將自己的心血公開讓他人使用?所以專利法給予發明人一段時間的專利權,讓發明人可以透過實施專利權的方式,取得合理的報酬,達到公益及私益雙贏的方式。

當讀者清楚的瞭解專利法的立法目的後,對於後續制度的規範,都可以更輕易的理解為什麼會有這些規定及基準。

    1.2專利權如何取得? 法規並無規定「技術」一定要申請到專利,但如果權利人要禁止他人實施相同的技術,必須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下稱智財局)提出專利申請,並經由智財局審核判斷是否技術符合專利法之規定,若符合專利法之規定,智財局將會核准專利申請,並給予相對應的保護期限。

只要權利人有定期繳納年費,專利權就會持續有效直到有效期限到期。

在權利期間,可以防止他人侵權,並且可以授權他人實施。

專利是屬地主義 申請人需要在那些國家受到保護,就必須在當地國向智慧財產局申請,有時權利人會有誤解,在台灣有專利權,但想要在美國去告侵權者,但並無法以台灣專利向他國主張權利。

  1.3專利申請流程 專利申請流程雖各國智財局審查有些微(時間或程序)不同,但整體上仍是接近的架構。

以下以台灣發明專利為例: 撰寫符合官方格式之專利申請書、專利說明書、圖式及申請專利範圍。

向智財局提交申請並繳納申請費及實體審查費(非必要但未繳納實審費官方不會進行實體審查,且超過三年未繳納,該申請案視為撤回)。

智財局在收到申請案與申請費及實審費後,會發出官方審查意見或是核准通知書。

(約6-12個月內) 假設收到官方審查意見,申請人不認同官方意見,需在官方指定期間內提出申復理由或修正。

(一般來說2個月內要申復,可延長1次) 當官方收到申請人意見後,若不同意有可能再給一次官方審查意見或直接逕行發核駁審定書。

(2個月至6個月不等) 若申請人欲再爭取核准,可在核駁審定書收文日起之法定期間內提起再審查。

(2個月內提起再審查) 若在審查仍是核駁,可向智財局之上級機關提起訴願。

(30日內) 假設專利順利核准,官方會發核准審定書,申請人須在法定期間內繳納證書費及年費。

(3個月內繳納費用) 最後就是依據官方期限每年繳納專利年費,但也可一次繳納多年。

  *其他專利申請程序參考     1.4專利申請費用(官方規費+代辦費) 智慧財產權是一種無形的資產,專利申請最困難的部分,是撰寫專利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及圖式。

由於這些是法律文件,必須要將申請人的技術內容轉換成法律用語,就如同擬一份法律合約般,有經驗的律師擬出的合約,相對於沒有經驗的素人,肯定更瞭解其中的細節及關鍵。

但也因為涉及到事務所規模及專業人員的學經歷及經驗等多種因素,專利申請費用除了官方規費外,在服務費(代辦費)方面並沒有所謂的公定價。

以美國律師或專利律師來說,可能一件專利申請案的服務費(代辦費)由1萬美金到3萬美金甚至小時計費都有可能。

但在台灣寫出一個品質不錯的專利,並不需要花費到這麼高,下列以台灣事務所撰寫台灣專利申請案的基本常見費用做說明。

(一)台灣官方費用(不含事務所服務費)   發明專利申請規費新台幣3,500元,新型專利申請規費新台幣2,000元,設計專利申請規費新台幣3,000元。

發明實體審查規費,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摘要及圖式合計在五十頁以下,且請求項合計在十項以內者,每件新臺幣7,000元;請求項超過十項者,每項加收新臺幣800元;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摘要及圖式超過五十頁者,每五十頁加收新臺幣500元;其不足五十頁者,以五十頁計。

(新型無實體審查費) 專利證書規費新台幣1,000元,年費因各年度及專利類型不同,故不再此條列。

  (二)事務所代辦台灣申請服務費(各事務所均不同,僅參考)   發明專利申請服務費新台幣20,000-30,000(不含超項、超頁、超圖、翻譯等等)。

新型專利申請服務費新台幣20,000-25,000(不含超項、超頁、超圖、翻譯等等)。

設計專利申請服務費新台幣15,000-20,000(不含超圖、翻譯等等) 申復修正答辯約15,000-20,000。

  1.5專利檢索目的? 申請人在申請前,可在各國的專利檢索網站,檢索是否已經有相同或近似的技術已經公開在前,因為專利審查判斷是否能夠取得專利,其中最重要的判斷要件就是新穎性及進步性,審查委員會依據檢索到的先前技術,作為核駁的依據,所以做好申請前檢索,可以初步評估核准可能性。

1.6取得專利的益處? 根據專利法第58條第1項規定,發明專利權人,除本法另有規定外,專有排除他人未經其同意而實施該發明之權。

由於專利權有排除他人實施(製造、為販賣之要約、販賣、使用或為上述目的而進口該物之行為)之權利,因此在不同的面相上,可以產生非常多效益。

(一)排除他人使用 專利權可以排除他人實施與你相同的技術,簡單來說,就是競爭對手若沒有經過權利人同意,不得再製造、販售、使用或進口有使用到相關技術的產品。

因此,權利人可以擁有該技術的主導權,防止他人侵權,並享受所帶來的利益。

*侵權文章參考   (二)市場競爭優勢 在商業競爭中,大多數的廠商不希望受到控告侵害他人的智慧財產權。

因此,若是權利人擁有專利權,在市場上或是商業上的競爭優勢,相較於完全沒有專利的廠商,就會相對有保障,也會提高客戶與專利權人採買的機會。

  (三)企業資產提高 智慧財產權也屬於一種財產,在公司價值上,可以透過無形資產評價,依據專利所實施、授權或是未來產生效益等估算出一個合理的金額,將來在公司計算公司資產時,專利也會幫助企業提高不少的價值。

  (四)企業形象加分 擁有持續穩定的專利申請,代表企業的研發能量強及重視智慧財產權,對於公司對外形象不論是對客戶或是投資人而言,都是穩定發展的一項重要指標,且金管會在2020年發布之「109年度公司治理評鑑指標」,首次將智財管理納入評分項目,並特別指出【若取得臺灣智慧財產管理系統(TIPS)或類似驗證,則總分另加一分】,突顯智財管理對企業永續發展、風險管控之重要性。

*更多專利優勢   2.專利種類 專利種類根據各國家專利法制度不同,台灣專利的種類分為三種,分別是發明專利、新型專利及設計專利。

各種專利訴求保護內容範圍、審查制度及專利年限等均有不同,須依據各種專利的定義,檢視本身技術或產品,選擇適合的專利種類。

是有可能出現,同一項技術同時符合發明或新型或設計的情況,按照不同角度的切入點,規劃不同的權利範圍。

2.1發明定義 發明是指利用自然界中固有的規律所產生之技術思想的創作,以產生功效,解決問題,達成所預期的發明目的。

專利法所指的發明必須具有技術性technicalcharacter即發明解決問題的手段必須是涉及技術領域的技術手段。

申請專利之發明是否具有技術性,係其是否符合發明之定義的判斷標準。

  *資料來源:TIPO智慧財產局 專利類型:發明專利申請流程 專利期限:申請日起20年 審查制度:實體審查(申請日3年內需提出實審) 預估審查時間:約2年 國際優先權:第一申請案之申請日起12個月內 年費:核准後逐年繳納 新型專利申請流程 專利類型:新型專利申請流程 專利期限:申請日起10年 審查制度:形式審查 預估審查時間:約3個月 國際優先權:第一申請案之申請日起12個月內 年費:核准後逐年繳納 設計專利申請流程 專利類型:設計專利申請流程 專利期限:申請日起15年 審查制度:實體審查 預估審查時間:約12個月 國際優先權:第一申請案之申請日起6個月內 年費:核准後逐年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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