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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雖然曾經在越戰中由於種種原因而大量支援由越南共產黨建立的越南民主共和國(北越),但是兩國關係在1976年柬越戰爭後惡化,使越南倒向蘇聯一方,中國更曾於 ... 中越關係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跳至導覽 跳至搜尋   提示:此條目的主題不是中華民國與越南關係。

如無特別說明,此條目中的「中國」指中華人民共和國。

中越關係 中華人民共和國 越南 外交代表機構中國駐越南大使館越南駐華大使館外交代表大使熊波大使范星梅[1] 中越關係(越南語:QuanhệTrungQuốc–ViệtNam/關係中國-越南*/?)是中國與越南現在及過去存在的政權及人民之間的關係。

雖然中國和越南同屬於漢字文化圈,但是中國曾四度征服越南,這段歷史令越南人對中國抱有疑心[2][3][4],對中國崛起看法的負面程度僅次於日本。

而當今中國大陸和越南的政權——中華人民共和國與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縱然都是社會主義國家,不過兩國的雙邊關係比較動盪。

中華人民共和國雖然曾經在越戰中由於種種原因而大量支援由越南共產黨建立的越南民主共和國(北越),但是兩國關係在1976年柬越戰爭後惡化,使越南倒向蘇聯一方,中國更曾於1979年在中越邊境與越南開戰。

冷戰結束後,由於經濟改革因素,雙方都開始改善兩國之間的外交關係和促進合作,然而在南海主權問題方面,兩國仍然時有爭執。

越南民間對中國幾乎都抱持著又愛又恨的態度[5][6][7][8]。

民間普遍在政治軍事方面反中[9],但又在文化方面親中[10][11]。

加上現今越南制定並實行的國家政策中,有大量政策是模仿中國的政策而制定的(典型的例子為越南政府模仿中國實行的改革開放政策而制定的革新開放政策),使得越南在日常生活中處處都有中國的影子[12]。

目次 1歷史 1.1二戰前 1.2第二次世界大戰 1.3冷戰 1.4中越戰爭 1.5雙邊關係改善 2商貿往來 3邊界領土問題 4參考文獻 5外部連結 歷史[編輯] 二戰前[編輯] 根據越南史籍大越史記全書的記載,中國和越南在中國的戰國時期(越南的古蜀時期)就已經開始來往。

越南歷史上曾被中國統治過四次,從西漢直到五代十國時期長達一千多年,明朝15世紀初期也被中國直接統治二十年。

但是越南人先後以武力推翻中國人對他們的統治,並且以向中國皇帝稱臣納貢的方式維持自己作為一個藩屬國的獨立地位。

在1884年,越南正值阮朝時期。

當時統治中國的清朝和法國爆發中法戰爭,最終清朝的李鴻章與法國簽訂新約,承認法國對越南的宗主權。

自此,中國便失去了對越南的影響力。

第二次世界大戰[編輯] 在廣西和廣東,越南一些投身革命的人士以讓越南女人嫁給中國軍官的方式與中國國民黨結盟。

這些越南女人和中國軍官所生下的小孩能說漢語和越南語,而且還能作為革命黨的特務,在邊境地區散佈革命思想。

中越人民聯姻令法國人提高了警覺。

潘佩珠的革命網絡當時已經分佈的很廣泛,另外中國商人也迎娶了越南女人,並提供資金去援助革命黨[13]。

美國總統羅斯福和史迪威將軍私下地令法國在戰後不再佔領法屬印度支那(現在的越南、寮國和柬埔寨)這消息變得十分明確。

羅斯福希望讓中國領導人蔣介石統治整個中南半島,據說蔣介石回覆他說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會佔領中南半島[14]。

戰後蔣介石派出盧漢將軍部下20萬名中華民國國軍士兵進攻北緯16度以北的中南半島去接受日本人的投降,並在此留守,至1946年為止[15]。

中國人利用中國國民黨在越南的分支越南國民黨去提升他們在印度支那的影響力和為敵對勢力添加壓力[16]。

蔣介石警告跟共產黨打仗的法國人,如果他們不與胡志明簽訂停戰的和約,國軍就會跟他們開戰。

另外,他也在1946年2月要求法國人將他們在中國的租借地(廣州灣,即今湛江市)歸還給中國和放棄他們在中國的特權,否則中國人不會撤出中南半島北部,也不會容許法國軍隊在1946年3月起再佔領當地[17][18][19][20]。

冷戰[編輯] 參見:中國-南越關係 1966年劉少奇見越南歌舞藝術團。

在中越關係史上,越南人一直擔心中國將再次統治越南[2]。

越南民主共和國(北越)奉行社會主義,並於1950年1月18日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認為北京是和莫斯科同等重要的戰略盟友[21]。

中華人民共和國曾在1950年至1975年期間,向北越提供武器、軍訓和補給品,協助他們抵抗越南共和國(南越),以及與南越結盟的美國[22]。

不過越南政府後來卻懷疑中國曾經在這個時期操控中越關係[2]。

中蘇交惡期間,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蘇聯都曾嘗試爭取北越的支持。

1970年代末中越交惡後,越南的宣傳單張聲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副總理鄧小平在1965年訪越時,秘密提出向北越提供10億人民幣的援助,條件是北越必須拒絕來自蘇聯的一切援助[23]。

中越戰爭[編輯] 在南沙群島某一島嶼駐紮的越南士兵 參見:中越戰爭 越戰期間,越南民主共和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同意延遲解決雙邊的領土問題(包括北部灣的邊界問題和南海上西沙群島和南沙群島主權爭議),直至越南實現統一為止。

北部灣蘊藏的石油,引起了中越兩國在海上的衝突。

在1973年,北越宣布容許外資在南海開採石油,於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在1974年派軍隊收復當時由南越軍方控制的西沙群島。

南越在1975年滅亡以後,越南軍方控制了雙方存有主權爭議的南沙群島的多數島礁。

[2] 1975年4月北越推翻南越政權,至1976年越南共產黨第四次全國代表大會(越南語:ĐạihộiĐảngCộngsảnViệtNamIV)後,越南確立了以黎筍為總書記的領導體制和親蘇聯的政治路線。

1978年,越南和蘇聯簽署《越蘇友好合作互助條約》,並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就在越華僑問題發生糾紛。

6月,中國政府發表「關於越南政府驅逐華僑的聲明」[24]:195。

同年底,越南侵入柬埔寨,推翻了親中的紅色高棉政權。

這一時期,中華人民共和國一方面斷絕對越南的經濟援助[2][25],一方面譴責越南當局追隨蘇聯的「霸權主義」而推行「地區霸權主義」,號召組織世界範圍內的「反霸國際統一戰線」與之鬥爭[26]:105-113;越南方面則批判中國從事擴張主義,指中國有意侵佔越南的領土,並有著稱霸亞洲的思想[27]。

越南出兵柬埔寨是中越關係在1970年代末期至1980年代末期惡化的主要原因[28]。

在1979年2月17日,中國人民解放軍在中越邊境上與越南爆發中越戰爭,在兩個星期的戰鬥過後,解放軍一度逼近河內,不過解放軍於同年3月5日撤出中越邊境。

[2][29]雙方在這次戰役中傷亡慘重,解放軍的傷亡人員達4萬名,越軍的傷亡人員則超過10萬名。

[29]中越之間持續的和談在1979年12月破裂,而中越雙方都開始鞏固邊防。

越南在中越邊境要點建立大小不一的「公安屯」[30],並派出60萬名軍人和民兵駐守邊境;中華人民共和國則派出40萬名軍人駐守中方邊境。

[29]在1980年代,中越雙方在邊境上有著零星的衝突,中華人民共和國要求越南無條件撤出柬埔寨作為兩國重啟談判的先決條件。

[2][29]1988年3月,中越在南沙群島赤瓜礁發生海上衝突,中方擊沉2艘,擊傷1艘越南海軍艦艇,並在南沙群島的6個礁盤上建立了據點[31]。

整個1980年代,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直請求蘇聯出面使越南撤出柬埔寨,並指出蘇聯幫助越南侵占柬埔寨是改善中蘇關係的其中一個障礙。

蘇聯方面起初拒絕,至1988年底,蘇共中央總書記戈巴契夫接見錢其琛時表示願意早日解決柬埔寨問題。

1989年1月,越南宣布將在柬埔寨政治解決協議制定後,不遲於1989年9月底前從柬埔寨撤軍完畢[32]。

雙邊關係改善[編輯] 1990年代初蘇聯解體,越南撤出柬埔寨後,中越雙方關係開始有改善。

雙方計劃在1990年9月與成都舉行一次秘密會談,達致關係正常化,最終於1991年成事。

雙方的領導人及高級官員自1991年起進行互訪。

中越兩國都承認和支持柬埔寨在1991年以後成立的政府,並支持對方申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

1999年,越共中央總書記黎可漂訪華,在北京會見了中共中央總書記兼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江澤民,並宣布一項旨在改善和加強中越關係的「16字方針」。

2000年,中越雙方簽訂關於共同合作的聯合聲明[25]。

中越兩國也成功在1999年至2000年期間解決關於北部灣地區的邊界和領海主權問題[21][25]。

2002年,中國和東協簽訂聯合協議,承諾維持地區和平,反對武力衝突[25]。

同年江澤民出訪越南,並與越南簽訂多項協議,深化雙邊的經貿合作,化解雙方較為突出的矛盾[21]。

商貿往來[編輯] 播放媒體2020年4月2日,重慶市政府向印度、巴基斯坦、越南、亞美尼亞、厄瓜多、哥倫比亞捐贈一批醫療防疫物資 中越兩國自從在1991年恢復了雙邊的貿易往來之後,雙方貿易總額由1991年的3200萬美元增長至2004年的約72億美元[33]。

兩國政府已制定了目標,務求雙方貿易總額於2010年增長至100億美元[33]。

越南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原油、煤炭、咖啡和食物;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則向越南出口藥品、機器、石油、肥料和汽車零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已成為越南第二大貿易夥伴和最大的入口產品的來源地[21][33]。

兩國正成立一個起於中國雲南省,終於越南北部的省份和城市的「經濟走廊」以及在北部灣地區成立類似的經濟特區,把廣西壯族自治區的南寧與越南的諒山省、河內、海防市和廣寧省連接起來。

[33]連接兩國的鐵路、航空和海路交通現已開通,另外兩國在邊境省份一共設有7對陸路口岸。

[21]雙方也成立了合資企業,例如位於越南太原省的綜合煉鋼廠,該廠生產了很多鋼鐵製品[33]。

邊界領土問題[編輯] 1999年12月30日,中越雙方在河內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陸地邊界條約》[34],確認了以1887年中法界約等歷史邊界條約為基礎,雙方宣稱本著平等協商,互諒互讓的友好精神解決陸地邊界問題。

2000年,中越兩國各自國內完成了批准邊界條約的法律程序。

2001年,由兩國派出代表成立了「中越陸地邊界聯合勘界委員會」,負責實地勘界立碑的工作,然而該項工作長期進展緩慢,進度落後於預期,直至2009年,最終完成中越陸地邊界全線勘界立碑工作,雙方隨後簽署了《中越陸地邊界勘界議定書》[35]以及邊界與口岸管理制度等文件。

上述文件於2010年7月14日生效[36],至此,中越兩國已經解決了陸地邊界爭議問題。

2000年12月25日,中越雙方在北京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關於兩國在北部灣領海、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的劃界協定》,在北部灣地區確立了21個海上分界點,雙方宣稱本著公平原則解決了在北部灣地區的領海、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劃分[37],大致上各自獲得了50%的北部灣海域。

此外,還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政府北部灣漁業合作協定》,跨雙方管轄海域劃定了一塊「漁業共同作業區」,建立了聯合巡邏等制度。

[38]至2004年,雙方完成了上述協定的各自國內法定批准程序,2004年6月30起,上述協定生效[39],兩國關於北部灣海域的爭議基本宣告解決。

在西沙群島和南沙群島的主權爭議方面,雙方和平解決爭端的外交進展緩慢。

200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包括越南在內的東協十國簽署了「南海各方行為宣言」,宣言承諾爭議各方將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等公認的國際法準則,尋求和平解決爭議之道,並在爭端解決前保持克制,避免問題複雜化。

[40]但上述宣言並非國際法意義上的條約,不具有法律約束效力[41]。

2011年5月底,越南方面抗議中方海監船侵入越南海域,切斷正在進行地震勘探作業的越南國家油氣集團『平明02號』勘探船的電纜,要求中方道歉並賠償損失。

[42]6月中旬,越南再次抗議中方漁政船舶在越南專屬經濟區內破壞了越南租用的法國探測船VIKING2號的電纜,侵犯了越南主權[43]。

中方則宣稱中國執法船舶在中國管轄海域內從事正常海洋行政執法活動[44]。

在2011年6月,越南宣布其軍方將於南海進行軍事演練。

此前中華人民共和國對越南在南海進行石油開採活動表示反對,並重申南沙群島及其周邊海域屬於中國[45]。

南海的防務可能是中國第一艘航空母艦遼寧號航空母艦(自2005年起開始翻新,於2011年試航,2012年起入列)的其中一個任務[46]。

6月19日,中國新聞媒體披露了中國組織了「環海南島海上實兵演練」[47]。

6月25日,越南副外交部長胡春山作為越南領導人特使訪問中國,與中國國務委員戴秉國舉行了會談,雙方達成共識,表示要通過談判與友好協商以和平解決兩國之間的海上爭議[48]。

2012年6月2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宣布,中國國務院已經正式批准海南省建立地級三沙市,管轄西沙群島、中沙群島和南沙群島[49];越南國會也在同一日通過《越南海洋法》,把黃沙群島(越南語:QuầnđảoHoàngSa,即西沙群島)和長沙群島(越南語:QuầnđảoTrườngSa,即南沙群島)劃入越南的領土範圍[50]。

就此,中國外交部在當日發表聲明,聲稱中國對西沙群島、南沙群島及其附屬海域擁有「無可爭辯的主權」;越南對西沙群島和南沙群島提出的主權要求是「無效」的[50]。

越南外交部發言人也在同一天作出回應,聲稱越南國會審議通過《越南海洋法》這件事是正常的立法程序,旨在方便越南當局管理、開發和保護由它控制的海域和島嶼,以及方便越南開發海洋經濟。

越南外交部發言人表示他們堅決反對中國對此作出的「無理指控」,並對中國設立三沙市表示「強烈抗議」[51]。

2014年河內排華遊行 主條目:2014年越南排華暴動 2014年,由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南海地區設置編號為HD981的鑽油平台,造成部分越南民眾不滿,越南政府亦對中國提出抗議。

自2014年5月12日晚上平陽市新加坡工業園內,一台資鞋廠約一百名越南員工發起遊行。

到13日早上,全廠工人罷工,大批越南民眾響應,之後幾天內,陸續有中資及台資廠房遭到攻擊、人員傷亡之消息傳出,亦有部分他國廠商遭受波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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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國家目前均與中華民國保持外交關係。

斜體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未實際統治的區域。

關於中華民國的外交,另見模板:中華民國外交。

中國大陸與台灣之間的關係,另見模板:台灣海峽兩岸主題。

閱論編越南外交越南政府·越南外交部(英語:MinistryofForeignAffairs(Vietnam))·越南駐外機構·駐越南機構·建交列表非洲 阿爾及利亞 安哥拉(英語:Angola–Vietnamrelations) 肯雅(英語:Kenya–Vietnamrelations) 利比亞(越南語:QuanhệngoạigiaoViệtNam-Libya) 馬達加斯加 莫三比克 坦尚尼亞 美洲 加拿大(英語:Canada–Vietnamrelations) 智利 古巴 瓜地馬拉 海地 墨西哥 美國 烏拉圭 委內瑞拉(英語:Venezuela–Vietnamrelations) 亞洲 亞塞拜然(亞塞拜然語:Azərbaycan–Vyetnammünasibətləri) 孟加拉國 汶萊(英語:Brunei–Vietnamrelations) 柬埔寨(英語:Cambodia–Vietnamrelations) 中華人民共和國 東帝汶(德語:Osttimoresisch-vietnamesischeBeziehungen) 印度 印度尼西亞 伊朗(英語:Iran–Vietnamrelations) 以色列(英語:Israel–Vietnamrelations) 日本 吉爾吉斯 寮國 友好合作條約 馬來西亞 蒙古 緬甸(英語:Myanmar–Vietnamrelations) 朝鮮 巴基斯坦(英語:Pakistan–Vietnamrelations) 巴勒斯坦 菲律賓(英語:Philippines–Vietnamrelations) 卡達(英語:Qatar–Vietnamrelations) 新加坡 韓國 中華民國 臺灣 泰國 阿聯(英語:UnitedArabEmirates–Vietnamrelations) 烏茲別克(烏孜別克語:Oʻzbekiston—Vyetnammunosabatlari) 歐洲 奧地利(英語:Austria–Vietnamrelations) 白俄羅斯 保加利亞 捷克 丹麥 法國(英語:France–Vietnamrelations) 德國(英語:Germany–Vietnamrelations) 聖座(英語:HolySee–Vietnamrelations) 義大利(英語:Italy–Vietnamrelations) 盧森堡(英語:Luxembourg–Vietnamrelations) 波蘭(英語:Poland–Vietnamrelations) 葡萄牙(德語:Portugiesisch-vietnamesischeBeziehungen) 俄羅斯 塞爾維亞 斯洛伐克 烏克蘭(英語:Ukraine–Vietnamrelations) 大洋洲 澳大利亞(英語:Australia–Vietnamrelations) 紐西蘭(英語:NewZealand–Vietnamrelations) 成員 APEC 東南亞國家協會 東亞峰會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英語:Vietnam–IMFrelations) 法語國家及地區國際組織 TPP WTO 相關題目 越南駐外/駐越南 外國越南援助(英語:ForeignaidtoVietnam) 海外越南人 越南外交部 取自「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中越關係&oldid=66034068」 分類:中越關係越南雙邊關係中國與亞洲國家關係東亞文化圈隱藏分類:自2017年11月帶有失效連結的條目條目有永久失效的外部連結含有缺少網址的網站引用的頁面含有訪問日期但無網址的引用的頁面使用ISBN魔術連結的頁面以中國一詞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頁面含有越南語的條目使用簡稱式標題的國際關係條目 導覽選單 個人工具 沒有登入討論貢獻建立帳號登入 命名空間 條目討論 臺灣正體 已展開 已摺疊 不转换简体繁體大陆简体香港繁體澳門繁體大马简体新加坡简体臺灣正體 查看 閱讀編輯檢視歷史 更多 已展開 已摺疊 搜尋 導航 首頁分類索引特色內容新聞動態近期變更隨機條目資助維基百科 說明 說明維基社群方針與指引互助客棧知識問答字詞轉換IRC即時聊天聯絡我們關於維基百科 工具 連結至此的頁面相關變更上傳檔案特殊頁面靜態連結頁面資訊引用此頁面維基數據項目 列印/匯出 下載為PDF可列印版 其他專案 維基共享資源 其他語言 العربيةAzərbaycancaEnglishFrançaisעבריתBahasaIndonesia日本語BahasaMelayuPortuguêsРусскийУкраїнськаTiếngViệt 編輯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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