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七 - 文化部國家文化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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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七每隔七天祭拜亡魂一次。

臺灣民間以七日為單位形成喪期的一個階段,共四十九日,由亡者過世之日起算,第七日為頭七,第十四日為二七,此後依序為三七、四七、五七、六七、七七。

七七通常稱為滿七或圓七,以七日為階段的喪期至此結束。

進入工商社會後,有演變為縮短至24天者,頭七、滿七仍為七日,但頭七之後,每隔二日即做一個七。

逢奇數之七為大七、偶數為小七,在大七日由親人代亡親舉行祭拜閻王儀式,或請僧、道誦經禮懺,尤其是在頭七與滿七,儀式較為隆重。

大七的做七儀式中,頭七由兒子舉辦;三七則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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