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條(會議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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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文章資訊
- 1會議規範
(2)主席報告議程,及各項程序預定之時間。(已另印發議事日程者,此項從略。) (3)主席報告議程後,應 ...
- 2第八條(會議程序)
開會應於事先編制會議程序,其項目如下: (一)由主席或臨時主席(發起人或籌備人)報告出席人數,並宣佈開會: (1)推選主席。(由臨時主席宣佈開會者,應 ...
- 3議事程序-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議事程序(parliamentary procedure),又稱議事法、會議規範等,是在民主、平等、自由、法治精神下,為幫助合議性團體與會者以有效率的方法做出決策,而 ...
- 4議事規則參考案
會議程序:. 一 由主席、臨時主席(發起人或召集人)報告出席人數並宣布開會。 二 推選主席。(如有法定主席,不必推舉。) 三 認可議程。以無異議認可,如有異議提 ...
- 5會議程序與規則
若用口頭表決不能得到結果時,主席可改用其他表決方. 法。 三十七、 唱名表決. 代表得於決議文草案表決程序中提出要求唱名表決之動議,經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