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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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物製造、輸入許可證有效期間為五年,期滿仍須繼續製造、輸入者,應事先申請​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准展延之。

但每次展延,不得超過五年。

屆期未申請或不准展延 ... 目前線上:405人,瀏覽人次:601953686 會員登入|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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