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議會-議事相關法規-議事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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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事相關法規
議事規則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本規則依花蓮縣議會組織自治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第2條
花蓮縣議會(以下簡稱本會)會議,除本會組織自治條例另有規定外,依本規則行之,本規則未規定者,依會議規範之規定。
第3條
本會之開會、散會或停會,由主席宣告之。
第4條
本會會議時,議員之席次依抽籤決定之,列席人員之座位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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