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頭帳戶不等於詐騙集團司改會赴監察院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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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改會監察人黃明展說,「法官竟然以說這種人頭帳戶的案件,法院通常百分之90幾都判有罪,因次來勸我的被告要認罪,不是去要求檢察官對這種案件,應該 ...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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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視新聞網 更新於05月10日09:40•發布於05月10日04:40 法院針對「人頭帳戶」,認定是不是幫助犯,往往早有「心證」,根據司改會統計,過去因人頭帳戶涉及詐欺案的被告,遭判有罪率高達98%,甚至吃上「洗錢罪」官司,還有法官無視於「無罪推定原則」,實務上出現不少「冤錯案」,司改會決定向監察院提出陳訴,請求國家人權委員會調查。

司改會成員表示,「人頭帳戶違反無罪推定原則,落實無罪推定,是國家的法定義務。

」司改會成員大呼口號,來到監察院提出陳訴書,請求國家人權委員會解決法官認定「人頭帳戶」,標準恣意問題。

司改會救援組召集人林俊宏表示,「不管你什麼樣的原因,你可能是借還是說你遺失,還是怎麼樣的理由,我們的司法實務都會很寬鬆就認定說,這些人是詐騙集團的一份子,司法實務甚至擴張了這個人頭帳戶的部份,而且還把它擴張到洗錢的部分,我們認為說司法實務,必須更進一步的改善,這是一個系統性的問題。

」98%判有罪…違反無罪推定原則!「人頭帳戶」法院早有心證?司改會赴監察院陳訴進到監察院遞交陳情狀,這也是國家人權委員會去年成立後,司改會第一件陳訴的案件,畢竟根據司改會統計,過去因為人頭帳戶,捲入詐欺案遭判有罪率高達98%,換句話說,帳戶被用幾乎跟詐騙集團畫上等號,更因此出現不少冤錯案。

司改會監察人黃明展說,「法官竟然以說這種人頭帳戶的案件,法院通常百分之90幾都判有罪,因次來勸我的被告要認罪,不是去要求檢察官對這種案件,應該來負責舉證說,被告到底有沒有幫助詐欺的犯意,而是以過去案件的經驗來推論,這時候我就覺得這種系統性的思維,明顯就違反無罪推定原則。

」98%判有罪…違反無罪推定原則!「人頭帳戶」法院早有心證?司改會赴監察院陳訴法官認定幫助詐欺犯意標準恣意,在「心證」之下,只要提供帳戶的當事人,幾乎成了詐欺被告,甚至被依洗錢罪偵辦,毫無考量「人頭帳戶」捲入詐欺案的各種情況,司改會呼籲國家人權委員會徹底調查,還給被害人一個公道。

(民視新聞/黃國誠、沈建宏台北報導)《👉加入民視新聞Line好友,重點新聞不漏接👈》 查看原始文章 #司改會#無罪推定原則#被告#法官#法院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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