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標特色 - 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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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標特色. 本系是臺灣地區歷史最悠久、師生人數最多的法律系所之一。

... 養成獨立研究之法學教育人才。

養成結合法學理論與實務應用之專業人才。

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系>認識本系>目標特色 目標特色 本系是臺灣地區歷史最悠久、師生人數最多的法律系所之一。

本系特色 強調兼俱傳統法學基礎理論與財經法學、司法實務之紮實訓練。

造就傑出之國家公職與司法實務以及企業經營之法律專業人才。

特別關注弱勢族群與身心障礙者之法學教育。

學士班目標 法學組:學習法學理論,培養具國際視野之法律人才。

司法組:結合理論與實務訓練,培養司法實務與公職之法律人才。

財經法組:厚植財經法制基礎理論,培養國家與企業之財經實用法律人才。

進修學士班目標 提供進修管道,培養國家與企業之實用法律人才。

碩士班目標 培養及深化各組學術研究能力。

博士班目標 養成獨立研究之法學教育人才。

養成結合法學理論與實務應用之專業人才。

核心能力 厚植法律專業知識 掌握法律實務運作 培養宏觀國際視野 促進多元社會關懷 Scro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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