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臺南市立國民中小學新生分發入學要點」 - 台南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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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量管制學校依前項所訂管制順位招生,若該順位額滿,則依設籍先後,設籍時間相同者,以公開抽籤方式排定順序。

五、總量管制學校應成立新生入學審查委員會,由學校校長、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現在位置: 最新訊息 最新訊息內容  友善列印 修正「臺南市立國民中小學新生分發入學要點」 主管機關: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發文機關: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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