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法第77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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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文章資訊
- 1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 - 營建署
第四條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申報人(以下簡稱申報人)規定如下:. 一、防火避難設施及設備安全標準檢查,為建築物所有權人或使用人。 二、耐震能力評估,為 ...
- 2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5-全國法規資料庫
法規名稱:, 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內政部> 營建目. 第5 條. 防火避難設施及設備安全標準檢查申報期間及施行日期,如附表一。
- 3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
第三條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申報期間及施行日期,如附表一。 第四條經中央主管建築機關認可之專業機構或人員應依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 簽證項目辦理檢查, ...
- 4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 - 臺東縣政府建設處
停(歇)業場所仍應依建築法第77條持續辦理公共安全檢查申報。 相關檔案. 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 pdf. 附表一、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及設備安全標準檢查申報 ...
- 5臺北市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指導手冊
建築法第77條、第91條. 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 申報辦法. 消防法第9條、第38條. 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 申報作業基準. 主管機關.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