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帶無限清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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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文章資訊
- 1【公司類別你要知】無限公司與有限公司有甚麼分別?詳細比較 ...
無限公司,不論你是獨資還是合夥,顧名思義就是老闆或所有合夥人的法律責任為無上限,必須負上全部責任;而有限公司其實在法律上屬於「法人團體」,具有 ...
- 2【有限公司VS 無限公司】 你公司發展的第一個選擇
有限公司由股東組成,需要履行了出資義務。 如公司負債並清盤,股東不需要以個人身份承擔債務。 無限公司由東主組成,東主對公司債務負連帶無限清償責任之公司。
- 3無限公司之定義-香港商務服務
無限公司(unlimited company)指依照《公司條例》註冊成立,其股東對公司債務負無限責任的具有法人資格的註冊公司。在香港,依據《商業登記條例》登記的獨資或合夥企業也 ...
- 4商事法
退股股東之責任:「退股股東應向主管機關申請登記,. 對於登記前公司之債務,於登記後二年內,仍負連帶無. 限責任。」 解散後股東之責任:「股東之連帶無限責任,自解散登.
- 5公司法第2 - 法源法律網-相關法條
公司分為左列四種: 一無限公司:指二人以上股東所組織,對公司債務負連帶無限清償責任之公司。 二有限公司:由一人以上股東所組織,就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負其責任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