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第8條第3項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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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文章資訊
- 1公司法第108條-函釋 - 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
按公司法第108條第1項規定:「公司應至少置董事1人執行業務並代表公司,最多置董事3人,應經三分之二以上股東之同意,就有行為能力之股東中選任之。」準此,有限公司之董事 ...
- 2公司法-編章節條文 - 全國法規資料庫
第五章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節董事及董事會. 第192 條. 公司董事會,設置董事不得少於三人,由股東會就有行為能力之人選任之。 公司得依章程規定不設董事會,置董事一人 ...
- 3公司法中有限公司的規範及董事的責任
亦即,. 有限公司之股東除下段所述情形之外,並無退股機制,唯一方式即為將自己持有之. 出資轉讓給他人。 公司若依章程所定解散事由、或所營事業已成就或不能成就者,擬 ...
- 4有限公司董事如何產生?可否選任董事長?董事人數、資格有何 ...
公司應至少置董事一人執行業務並代表公司,最多置董事三人,應經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就有行為能力之股東中選任之。董事有數人時,得以章程置董事長一人, ...
- 5董事會】股東會除了領紀念品可以幹嘛?董事會是什麼?
這篇文章就是要讓你快速搞懂股東、董事、公司之間的關係,以後不只更能看懂 ... 本文討論以公開發行公司為主,關於董事會、股東會的規定與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