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無小事 戲水需悉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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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 臧凌雲 實習生 施佳一)游泳是市民降暑和健身的不二之選,但是廣大市民在戲水娛樂的同時一定要注意防範安全隱患,本報記者昨天就相關問題採訪了蘇州市游泳協會秘書長陳均麒。

首先,在決定去游泳前得事先做出身體情況的預判。

身體患病者勿入泳池,平時四肢容易抽筋者不宜游泳,而酒足飯飽也非游泳的好時間,游泳愛好者們還需等到適量消化過後再去運動。

自檢完身體之後就要考慮游泳的地點,近年來因為野遊(即在江、河、湖、海中游泳)而溺亡的不在少數。

下水者自恃水性高而忽視了水深和野外水情的複雜性,這也是游泳切忌的,專業人士建議游泳還是需要到有救生員的正規游泳館結伴進行,不可大意。

一小時的游泳時間得控制,不可貪多。

前段時間,深圳發生一起游泳池兒童溺亡事件,罪魁禍首則是游泳池的出水口。

近年來這樣的事件屢見不鮮,游泳者一旦觸碰到暴露的出水口就難以抵抗其吸力,體量短小者很容易被帶入水中溺水。

調查中,記者被告知出水口的數量、位置因游泳館而異,泳池分溢流式與直流式,例如體育中心泳池為溢流式,就沒有出水口的問題,而一些直流式的泳池在出水口均有防護罩,只有在防護罩脫落的情況下才會產生安全隱患。

為確保規避隱患,游泳者游泳前不妨做好觀察,有目的地避開「生命閘口」。

目前正處暑假的最後階段,很多孩子會抓住假期的尾巴到游泳館玩樂。

無論孩子的游泳水平如何,家長切不得做出讓孩子在無看護的情況下玩水的舉動。

安全無小事,家長需要做足游泳前的功課,如孩子的游泳裝備:泳鏡、泳帽、鼻塞、耳塞需做到齊全,叮囑孩子進行頭、頸、腰、膝、腳腕等關節熱身運動也必不可少。

擁有幾十年游泳教學經驗的陳均麒叮囑游泳者,「在剛下水時不可速度過快,以往就有因為初速度過快而加重供養、肌肉系統負擔最終導致休克的嚴重後果的,同樣要避免的還有空腹游泳。

」此外,現在已過立秋,民間存在著「立秋過後不宜下水游泳」的說法,對此,陳均麒表示這個說法已經過時,如今的游泳館內都保持常溫,到九月中旬以後,游泳館會開始上調水溫,將其控制在27-28度,「泳將」們在進行充分的熱身運動後還要做好心理準備,慢慢入水適應水溫。

未雨綢繆是游泳安全防護的宗旨,溺水救援知識也能防患於未然。

一般情況下,人溺水時會緊張,肌肉變得僵硬,大腦處於半昏迷狀態,根本無法掙扎和呼救,所以溺水者一般都很安靜。

一旦這樣,發現者只有30秒鐘的營救時間,應立即展開現場急救。

恢復溺水者呼吸是急救成敗的關鍵,應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在急救的同時迅速送往醫院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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