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泳池兩成「裸」泳 你家後院中槍沒?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放暑假了,孩子們在游泳。

廣州日報記者陳憂子 攝

128個泳池沒許可證

集中在小區及會所

文/廣州日報記者曾衛康

通訊員陳建族、鍾雯

昨日,廣州市體育部門對市內游泳場進行檢查發現,廣州市128個游泳池沒辦高危體育項目經營許可證,約占開放游泳池的兩成。

全市對外開放泳池

656個

(據廣州市第六次全國體育場地普查資料,截至2013年12月31日)

已辦高危許可證的

528個

沒辦許可證的

128個

辦證率80.5%

(截至今年7月)

正規泳池 亮證經營

廣州市體育部門有關人士表示,目前,市民游泳前可查看游泳池是否具有高危體育項目經營許可證,「一般來說,合格的游泳池將在收銀台前擺放高危體育項目經營許可證。

如果沒有相關證件,這個游泳池可能是無證經營了。

該有關人士透露,廣州128家沒辦證的游泳池主要集中在小區、會所等場地,「相關經營人員經常等到執法人員走後就偷偷開業。

相關人士建議,已辦理高危許可證的游泳場所需亮證經營,將高危許可證、救生員證等張貼在醒目的地方,方便公眾監督。

沒辦證就對外開放的游泳池屬於無證經營,存在很大安全隱患,泳客應選擇到有辦理高危許可證的游泳場所游泳。

沒辦證的場所,需儘快到所在區體育行政部門申請辦理。

辦理高危體育項目經營許可證相關的手續要求,游泳池內人均游泳面積應不小於2.5㎡。

但據有關人士透露,目前廣州泳池限制人流只能靠經營者「自覺」。

此外,廣州市體育局建議游泳場所經營者在游泳區域安裝公共安全監控攝像系統,依法投保有關責任保險。

游泳屬於高危險性體育項目

高危險性體育項目是指已制定國家標準或者地方標準中專業性強、技術性高、危險性大的體育項目。

廣東省自2007年起施行《廣東省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經營活動管理規定》,游泳列入首批12個高危險性體育項目名單之中(具體項目是:游泳、潛水、漂流、攀岩、蹦極、射擊、射箭、卡丁車、輪滑、滑翔傘、動力滑翔傘、熱氣球)。

安全泳池 十項要求

1.應配置救生員觀察台。

泳池面積在250㎡以下的,應至少設置2個救生員觀察台;水面面積在250㎡及以上的,應按每增加250㎡及以內增設1個救生員觀察台的比例配置。

救生員觀察台高度應不小於1.5m。

2.應配備救生浮標、救生圈、救生杆、救生板、救生繩和護頸套等救生器材,並擺放在明顯位置,取用方便。

3.水面面積在250㎡以下的游泳池,應至少配備游泳救生員3人;水面面積在250㎡以上的游泳池,應按面積每增加250㎡及以內增加1人的比例,配備游泳救生員。

4.應建立健全安全救護、安全管理、安全檢查、衛生檢查等各項管理制度。

各類安全制度應懸掛在明顯位置。

5.應設置醒目的 「游泳人員須知」、「嚴禁跳水」、「嚴禁追跑打鬧」、「防滑」、「佩戴泳帽」等必要的安全要求及警示。

以及禁止游泳的人群範圍,如心腦血管疾病、皮膚病、癲癇病、高血壓等。

6.游泳池內人均游泳面積應不小於2.5㎡。

7.對有害、危險品的保存、管理應符合國家或屬地有關安全條例的規定。

8.禁止向游泳人員出售含有酒精的飲料。

9.確保安全疏散通道暢通。

10.開展游泳培訓項目,教練應具有社會體育指導員(游泳)國家職業資格。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


相關文章 

斗門18家游泳池僅7家證照齊全

南都訊 記者袁平峰 夏日炎炎,游泳館生意逐漸升溫,但是衛生安全狀況卻令人堪憂。近日,斗門區體育局聯合多個部門對轄區18家經營性游泳池執法檢查,僅有7家證件齊全合法經營,另有兩個泳池尿素指標超標。...

萬江加強公共游泳場館安全檢查

東莞陽光網訊(全媒體新聞中心記者 劉艷 陳柱匡)前幾天,大嶺山鎮一小區游泳池裡發生溺亡事件。游泳場所安全,再次引起大家廣泛的關注。保障泳客安全,游泳場所安全設施達標必不可少。連日來,萬江體委等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