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泳池暑期探訪問題不少 1個教練帶15個娃學游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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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8歲女童芳芳在合肥奧體中心游泳館身亡令人惋惜,也給游泳場館的安全管理敲響了警鐘。

暑期泳池安全嗎?萬一發生溺水事故,是否具備救援條件?如何確保快速有效施救?帶著這些問題,記者昨日對省城部分游泳場館進行了實地探訪,並採訪了相關部門和急救專家。

地點:蕪湖路安徽省游泳館

未張貼救生員資格證信息

記者昨天來到省游泳館時,市民李阿姨正緊緊盯著館外的視頻監控,她說游泳館不讓家長進,因擔心孩子跑到深水區,自己就一直盯著監控。

「深水區和淺水區之間沒有漂浮線,深水區下面有個斜坡,我們游過去就會被救生員叫回來。

」一名下課後從游泳館出來的小朋友說。

進入游泳館,記者看見泳池周圍的觀察台上坐著9名救生員,觀察台下有多名救生員在巡邏。

記者觀察四周,並未發現張貼有教練員、救生員的從業資格證書等信息。

游泳館負責人稱,所有救生員均為「持證上崗」。

而家長等候區的家長們則有不同意見,帶孫女來上課的牛奶奶說:「暑假前游泳館沒這麼多救生員,我特地了解過,有的是暑假招的兼職學生。

地點:合肥市少年宮游泳館

一個教練帶15個人學游泳

昨天下午2點,陸續有家長將孩子送到游泳館上課。

記者看到泳池周圍有5名救生員,他們並未穿專業救生衣,也沒有配備口哨。

記者探訪中,兩名救生員一直在清理泳池中的垃圾。

一名工作人員表示:「水淺得很,不會出什麼問題。

」 記者觀察了下,泳池最深處為1.4米。

在深水區,一名教練帶著15個小朋友學習游泳,並不是游泳館負責人介紹的「15人兩個教練」。

在游泳館外等候的一位家長表示,「多人一起上課不光效果不好,更怕教練顧不過來,在深水區上課,有嗆水的危險。

地點:國建香榭水都游泳池

沒看到救生圈等救生器材

下午3點,記者來到國建香榭水都小區的室外游泳池,七八個人正在游泳。

記者注意到,偌大的泳池只有1個救生觀察台,救生員也沒坐在觀察台上。

記者轉了一圈發現,泳池周邊沒有配備救生圈、護頸套等救生器材,也未按照要求在醒目位置懸掛社會體育指導員(游泳)、游泳救生員的姓名、照片、職業資格證書編號等信息。

地點:發能太陽海岸游泳池

未設置深淺水區警示標誌

下午4點半,已有20多人在這個泳池中游泳,絕大多數是兒童。

雖然泳池邊有一個救生員在巡查,但不少家長都在岸邊盯著自己的孩子。

在綠化帶及大樹的掩映下,泳池成為視覺盲區,具有一定的安全隱患。

根據相關規定,游泳池分淺水區、深水區,深淺水區需要明確分割。

記者發現,這個游泳池並未有深淺水區警示標誌或隔離帶。

此外,泳池周邊也未配備救生器材。

地點:大溪地金仕堡游泳館

有膽大孩子在深水區潛泳

昨天傍晚,十多人正在這裡游泳,兒童占了一半以上。

記者注意到,游泳池邊有兩位救生員在值班,也有家長站在岸邊盯著水中的孩子。

「我在這邊游泳有兩個多月了,發現有的孩子膽子比較大,剛剛學會游泳就在水底潛泳,這樣確實很危險。

」市民李女士表示。

有「教練」稱晚上兼職帶教

在一家信息發布平台上,記者搜索「合肥游泳教練」,發現不少「教練」都在發布招收學員的信息。

記者隨機詢問了幾位私教,他們有的自稱是退役運動員,有的說自己兼職,可以在酒店、健身房和游泳館帶教。

「我們針對兒童的培訓價格是1680元,一對一教學。

」恆健游泳培訓機構的一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如果想價格便宜一些,可以自行拼班,教練進行一對多教學。

當記者問及教練是否有資質時,該工作人員表示教練都有證書,可以保證孩子的安全。

為了取得客戶的信任,有些游泳教練直接曬出了自己的救生員證和社會體育指導員(游泳)證,還有一些獲獎證書。

不過,也有「教練」說自己是兼職,每天晚上才有時間帶教,每節課150元,客戶可以自己選擇游泳場所。

教練多帶學員可多拿提成

記者在調查中發現,省游泳館夏季游泳培訓班針對7歲以下學員的初學班,一個教練每班最多可帶12人。

而記者在另一家游泳館發現,因學員太多,一個教練高峰期竟然帶15個孩子學游泳。

這樣做安全有保證嗎?面對記者的疑問,該游泳館工作人員說:「肯定保證安全,保證不了游泳館也不敢辦。

曾做過游泳教練的業內人士蔣先生向記者透露,暑期是兒童學習游泳的旺季,一個教練帶十幾個甚至更多孩子學習游泳的現象在各家游泳館都非常普遍。

「一方面,現在游泳教練缺乏,報名的孩子又多,安排不過來;另一方面,有場館規定,教練多帶一個孩子可以多拿提成,對場館來說能節約成本,對教練來說可以多掙錢。

」蔣先生表示,一個教練帶十幾個孩子甚至更多,難免顧不過來,肯定存在安全隱患。

救生員必須持證上崗

游泳場所安全標準有哪些規定?對泳池救生員有什麼要求?省體育局田徑游泳管理中心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其實國家早已經對游泳池的救生設施和救生人員作出規範,體育部門要求游泳場所都要執行。

據介紹,國家體育總局下發的《體育場所開放條件與技術要求(游泳場所)》規定,水面面積在 250平方米以下的人工游泳池,至少配備固定水上救生員 2人,水面面積在250平方米以上的,按面積每增加250平方米及以內增加1人的比例配備固定水上救生員。

另外還規定,游泳池要設置救生觀察台,人工游泳池水面面積在250平方米以下的,應至少設置2個救生觀察台;水面面積在250平方米以上的,按面積每增加250平方米及以內,增設1個救生觀察台。

「救生員要接受過專業培訓,必須持證上崗,游泳場館不允許聘用不具備資質的人員擔任救生員。

」該負責人表示。

每年夏季都進行抽查

合肥市體育局產業處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游泳屬於高危體育項目,每年夏季游泳高峰來臨前,體育局都會聯合衛生等部門對全市游泳場所進行抽查,「一旦發現不符合要求的,即下令要求整改。

他表示,主要抽查項目包括:游泳場所教練員、救生員是否持證上崗,救生員、救生設備是否配齊,安全措施是否到位,以及池水是否混濁等。

「游泳場所的審批是下放到各(縣)區管理的,抽查時發現不符合要求的,與所屬轄區聯繫要求整改,整改後符合要求了才能經營。

倒掛「控水」是急救誤區

眼下正值高溫酷暑天氣,也是溺水的高發季節,一旦發現溺水者,怎麼做才是快速有效的施救方法?安醫大二附院急診內科副主任醫師戚金威提醒,一旦發生溺水,應立即撥打120,同時為溺水者打開氣道進行心肺復甦,爭取黃金急救時間。

「發生溺水時,許多人把溺水者救上岸後,會按壓溺水者腹部或把其頭朝下『控水』,這其實是一個急救誤區。

」戚金威表示,控水控出的往往是胃內容物和吞入胃部的水,進入肺部的水是不容易控出來的。

如果是淡水,它會很快被肺內毛細血管吸收進入血液;如果是海水會導致肺水腫。

所以對溺水者控水意義不大,而且許多「頭朝下」的控水還會造成頸椎損傷等外傷。

溺水導致的肺水腫、缺氧、心跳呼吸驟停是致死致殘的首要因素,部分溺水者早期因寒冷、驚嚇或淹溺初期水的刺激引起喉部反射性痙攣,造成窒息缺氧。

戚金威表示,一旦發生溺水,正確的方法是在撥打120的同時為溺水者打開氣道進行心肺復甦。

對於心跳呼吸停止的溺水者來說,心肺復甦是唯一有效的急救措施。

鄭慧 黃羅曼 許馨元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劉暘 葉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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