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重新鑑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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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文章資訊
- 1申請、換證、補(換)發或到宅鑑定身心障礙證明
2、屆期重新鑑定:身心障礙者應於證明效期屆滿前90日內申請辦理重新鑑定。 ... 備註申請身心障礙證明),公所完成受理申請程序後,會將申請表及鑑定表郵寄回申請者,請.
- 2身心障礙者鑑定表
需要於. 年. 月前重新鑑定,專科醫師字號:. 註:勾選此項者,鑑定醫師僅需填此頁及第19 頁相關鑑定資料即可。
- 3申請身心障礙鑑定 -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 4社會局-身心障礙證明與需求評估專區
1、申請流程:須先辦理「身心障礙者鑑定」程序,向本市任一區公所社會課提出申請,發給「身心障礙者鑑定表」後至指定之鑑定醫療機構辦理鑑定,經鑑定符合衛生福利部 ...
- 5身心障礙鑑定新制QA簡輯 - 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
A:身心障礙證明有效期限由專科醫師依據專業及臨床經驗判斷重新鑑定的時間,惟效 ... (1)民眾在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填寫申請表並領取身心障礙鑑定表後,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