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至4歲育兒津貼-新北市林口區公所 - 新北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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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放對象2至4歲育兒津貼補助對象於108學年度為103年9月2日(含)以後出生至生理年齡滿2歲的我國籍幼兒,且符合下列情形者:. 父母雙方或監護人最近年度經稅 ... 進入內容區塊 :::回首頁|網站導覽|意見反映|新北市政府 進階搜尋   :::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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