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文化部-國家語言發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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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語言發展法》的立法精神,在於確保面臨傳承危機的族群語言得以保存、復振及平等發展,並非指定「官方語言」,而是從多元語言保存及文化永續發展觀點 ... (一)《國家語言發展法》的立法目的是什麼?【承擔永續臺灣各族群語言的責任,落實多元、包容、尊重之國家文化價值】《國家語言發展法》明定保障臺灣各固有族群之自然語言和臺灣手語的傳承、復振及發展,以尊重我國語言文化多樣性。

立定此法的目標在於傳承、維繫多元語言文化的發展,保障各族群母語使用者的教育、傳播與公共服務權利,讓每位國人都能以使用自己的母語為榮,未來政府將全力支持各語言的復振、傳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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