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教學助理及臨時人員資訊系統 -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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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疫情重申,自2021.5.17,起,勞僱型臨時人員及兼任助理簽聘應於工作到職日前一個禮拜將簽聘表送至人事室☆, 內容. 更新分攤學校雇用身心障礙人員之費用繳納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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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20211104
最新消息
★因應疫情重申,自2021.5.17,起,勞僱型臨時人員及兼任助理簽聘應於工作到職日前一個禮拜將簽聘表送至人事室★內容
更新分攤學校雇用身心障礙人員之費用繳納流程內容
勞、健保及勞退金級距參考表(110年1月1日起適用)內容
勞僱型教學助理請依聘期填寫工作紀錄表,以備查核。
內容
即日起,外籍學生從事勞僱型兼任助理或臨時工離職不再任且已領取薪資者,需填妥「請領公自提儲金申請書」。
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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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聘人員應於工作到職日前一個禮拜將簽聘表送至人事室,
俾利辦理參加勞保及提撥勞退事宜,並不得追溯聘期。
未依規定辦理,本室無法受理簽聘表之加保,且衍生之費用或違反規定而受罰,應由計畫主持人負責。